泰安高新区3#污水排水泵站项目公开招标文件澄清
作者: 发布于:2015-09-18 17:2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泰安高新区3#污水排水泵站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澄清
一、采购人:泰安泰山基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电话:0538-8938206
联系人:蒋丙强
二、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华安泰恒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地址:泰安市长城路圣地公寓A座1622室
联系人:芦亚林
电话:0538-6188271
电子邮件:huaantaitaian@163.com
三、政府采购计划编号:TGC2015-035
四、项目名称:泰安市高新区3#污水排水泵站项目
项目编号:SDHATTA-2015-019-2
五、公告日期:2015年9月10日至2015年9月16日
六、招标文件澄清内容如下:
1、原招标文件中P20中第二章2.4.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提交的商务资格、技术支持等证明材料:
2.4.1.1证明材料清单:
4 | 设备的商检证明 | √原件 □复印件 | ||
9 | 相关获奖证明材料等原件 | √原件 □复印件 |
上述证明材料是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提供的,届时未提供或者提供不全的,其投标无效。
现澄清为:
2.4.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提交的商务资格、技术支持等证明材料:
2.4.1.1证明材料清单:
4 | 设备的商检证明(如有) | √原件 □复印件 | ||
9 | 相关获奖证明材料等原件 | □原件 √复印件 |
上述证明材料是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提供的,届时未提供或者提供不全的,其投标无效。
2、供应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彩页产品说明书,彩页包括所投设备的型号说明和技术参数、一体式泵站安装步骤、一体式预制泵站示意图、一体式预制泵站说明、一体式预制泵站水泵参数等相关泵站的说明,如果供应商提供虚假信息,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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