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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江县义务教育阶段部分中小学大宗食品联合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18 10:0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一、项目编号:YLZB2015/96号(总第1511号)

二、项目名称:榕江县义务教育阶段部分中小学大宗食品联合采购

三、采购人名称:榕江县教育和科技局

四、代理机构名称:贵州昱龙招标有限公司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首次公告发布日期:2015年09月10日

七、更正内容: 榕江县义务教育阶段部分中小学大宗食品联合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中投标保证金账号输入错误,请各投标人以招标文件中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账号为准,现特将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账号更正如下: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伍万元整,以公对公转账方式提交,开标截止前24小时前交纳。投标人交纳成功后无需换取收款收据。
收款单位: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贵阳银行凯里分行
银行账号:18910121050000330N99
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缴纳成功后,请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当天16:00点前将投标保证金“进账单”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进账单”操作步骤:从投标人的业务管理页面的转账凭证进入,点击右上角直接登记后找到该项目,点击选择进入填写流水号、缴纳日期,点击下一步,选择电子管理,选择电子件上传,找到该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凭证的扫描件,点击上传成功后提交。因投标人未及时上传“进账单”造成投标保证金不能正确入虚拟账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以上账号为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虚拟账号,投标人无需再到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柜台换取保证金收据,招投标活动结束后。招标代理机构在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项目中标通知书(或流标公示),核验通过后,交易中心于5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电子招投标系统按资金转入渠道“原路返还”到投标人账上。网上银行转账时,虚拟子账号 必须录入在网银备注或用途栏中,凡不填写虚拟子账户或错写虚拟子账户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转入虚拟子账户的保证金一律作为误入款处理,不作为投标保证金。)

八、项目联系人:胡进
    联系电话:0855-8255116
    传真:0855-8255116
    邮箱:82469334@qq.com

机构名称:贵州昱龙招标有限公司

日期:2015年0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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