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机构项目的修改通知
作者: 发布于:2015-09-17 16:5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清远市华林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内容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
根据实际情况,本项目相关条款作出修改,具体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之“六、报名登记及领取招标文件信息”之“6.2.6、经发展和改革部门认定的节能评审机构或经发展和改革部门备案的节能评估机构(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
2、现修改为:6.2.6、经发展和改革部门认定的节能评审机构或经发展和改革部门备案的节能评估机构(提供广东省内发展和改革部门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机构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提供经广东省内发展和改革部门备案的节能评估机构证明)。
● 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
● 本项目的其他技术和商务要求均无修改内容。
● 原招标文件与该通知有矛盾的地方,以此通知为准。各投标人按照本通知及时做好投标的准备工作。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名称:清远市华林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3726987033
传真:0763-3861963
地址:清远市新城三号区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第9层A04号。
●采购人信息
名称: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人:覃先生。
电话:18023735703
地址:清远市北江二路10号
●监管部门信息
名称:清远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话:0763-3877328。
传真:0763-3385561。
地址:清远市北江二路财政局综合办公大楼七楼。
特此通知。
清远市华林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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