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利津底栖鱼类生态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规范化能力建设项目监管设施采购更正公告
东营利津底栖鱼类生态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规范化能力建设项目
监管设施采购更正公告
一、采购人:利津县海洋与渔业局
二、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项目名称:东营利津底栖鱼类生态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规范化能力建设项目监管设施采购
四、项目编号:LJZCZ2015-39#
五、首次公告日期:2015年9月14日
六、报名截止日期:2015年9月23日(节假日除外)
七、变更内容:
原采购信息内容: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经营范围符合要求(经营范围必须涵盖软件研发、系统集成);
2、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投标人必须具有海上界址浮标等海洋机械设备的生产或经营能力,并必须具有水上界址浮标管理与监测数据分析系统软件的著作权证书;
4、投标人必须具有所投显示设备的生产或经营能力;
5、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
6、投标人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变更为: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经营范围符合要求(经营范围必须涵盖软件研发、系统集成);
2、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投标人必须具有所投主要设备(海上界址浮标、显示设备)的生产或经营能力;
4、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
5、投标人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原采购信息内容: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水上界址浮标管理与监测数据分析系统软件软件著作权证书(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提供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复印件);投标人是所投显示设备代理商的,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证明文件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所提交的上述资料,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购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审核后发售招标文件。
变更为: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提供所投主要设备(海上界址浮标、显示设备)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证明文件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所提交的上述资料,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购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审核后发售招标文件。
八、本项目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18605466194
2015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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