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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睢县人民法院执法记录仪询价采购项目的变更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16 17:2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关于睢县人民法院执法记录仪询价采购项目的变更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睢县政府采购中心受睢县人民法院的委托,睢县人民法院执法记录仪询价采购项目(睢财采集〔2015〕125号)于2015年9月14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询价公告,应采购人要求,现发布变更公告。

原询价公告中报价人资格要求变更为:

1、报价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报价人报名时需提供项目所在地或报价人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

3、报价人报名时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包含安防产品或者警用产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原件备查,并提供所有报名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留存

 4报价报名时还应提交所投产品生产商出具的授权代理委托以及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满足公安部《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仪》标准(GA/T947-2011)的检测报告

5、报价人报价时应提供样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各潜在供应商报名时间顺延至2015年9月18日下午17:00,报名地点:睢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原询价公告中其他内容不变。

                                        睢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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