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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黄坛、水车、一市、越溪四个区域城乡公共汽车客运经营服务的补充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16 11:2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宁海县黄坛、水车、一市、越溪四个区域城乡公共汽车客运经营服务的补充公告
公告次数:2
发布日期:2015-09-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办法,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宁海县黄坛、水车、一市、越溪四个区域城乡公共汽车客运经营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有关情况补充公告如下:
一、采购编号: ZCZ-NB2015200616
二、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分为4个标段:

标段1,黄坛区域6年经营服务项目,包括城乡客运线路14条、运营车辆21辆及经营权和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的运营方案)。

标段2,一市区域6年经营服务项目,包括城乡客运线路7条、运营车辆20辆(短线9辆)及经营???和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的运营方案)。

标段3,水车区域6年经营服务项目,包括城乡客运线路7条、运营车辆9辆及经营权和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的运营方案)。

标段4,越溪区域6年经营服务项目,包括城乡客运线路4条、运营车辆15辆(短线6辆)及经营权和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的运营方案)。

    本次招标允许潜在投标人同时对1~4个标段进行投标,按投标结果允许同时中1~4个标段

三、补充事项:

有部分潜在投标人就招标文件的部分内容提出疑问,经研究,答复如下:

部分潜在投标人提出的这些疑问在招标文件中均有明确的表述。

1、关于“向县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支付中标区域投放车辆相应的收购费用”是否可以在合同经营期满后退回给中标人问题。

答:不退回。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招标要求”中明确:“13、经营权使用期满后,招标人有权无条件收回。”。

2、关于“企业中标后,享受《宁海县城乡客运一体化改造实施方案》(宁政发【2015】6号)中规定的股份制整合相应的补贴和奖励政策及票价调整补贴”问题。

答:能享受补贴和奖励政策仅指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招标要求”中明确的条款。关于票价调整补贴在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招标要求”中明确:“7、本项目中标的城乡公共汽车客运线路的票价按照宁海县针对城乡公共汽车客运线路等相关政策文件执行。”

3、招标单位对于原始股东的就业招聘问题。

答: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招标要求”中明确:“10、中标人在招聘驾驶人员时,对原城乡客运公司的驾驶员,符合条件的要优先聘用。”

   
  采购机构: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吕忠煜
联系电话:0574-87304840
传真:0574-87329662
联系地址:宁波市中山西路75号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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