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工标准厂房空调设备采购与安装更改公告(一)
各投标人: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兴工标准厂房空调设备采购与安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修改与补充通知如下,如本通知书与招标文件存在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书为准:
一、 修改内容信息:
(一)《第二章 需求一览表》第13页第9点第③条“③、投标人或制造厂商必须在南宁市内有固定售后维修点和专职持证维修、维保人员有完善的安装施工队伍,实现销售、安装、售后服务一条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
更改为:“投标人或制造厂商必须在南宁市内有固定售后维修点”。
(二)(1)《第三章 评分办法》第16页第六条业绩信誉分第一项“1、投标产品2011年以来获国务院颁发的获奖荣誉证书的每项得1分,满分2分” 。
更改为:“1、投标产品或制造厂商2011年以来获国务院颁发的获奖荣誉证书的每项得1分,满分2分”。
(2)第16页第六条业绩信誉分第二项“2、投标人2011年以来具有同类业绩的,单项目合同金额500万以上的,每项得0.5分,满分1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
更改为:“2、投标人或制造厂商2011年以来具有同类业绩的,单项目合同金额500万以上的,每项得0.5分,满分1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三)《第四章 投标人须知》第28页条款23.1“23.1 中标供应商确定后,中标结果由采购代理机构于五个工作日内在本章第2.1项规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更改为:“23.1 中标供应商确定后,中标结果由采购代理机构于五个工作日内在本章第2.1项规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5年9月29日9时00分”更改为:“2015年9月30日9时00分”。
(五)除上述更改外,其他内容不变。
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宁市兴工基础设施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工、0771-5820199
招标代理单位: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黎工、0771-2875128
三、公告查询网站:
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222.216.4.8(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purchase.gov.cn(南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nnxn.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网)
招标人:南宁市兴工基础设施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15年9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