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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山市坦洲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代理评选项目的疑问回复及修改通知

作者: 发布于:2015-09-15 15:3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各投标人:

中山市伟达咨询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山市坦洲镇环境卫生管理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组织的中山市坦洲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代理评选项目(招标编号:WD150810ZSCG150G)投标人提出的疑问作以下回复和说明:

      1、技术商务评分中第6点:“具有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认证证书的得8分,无0分。”ISO9001认证有多个版本,ISO90012008并不是最新版,也不是唯一的版本,是否获得其他版本的ISO9001认证就不能加分?以单一的版本作为加分的依据,有失公允。

答:修改为: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认证证书的得8分,无0分。(请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原件供评委核查,不交原件不得分。)

      2、技术商务评分中第9点:“本地执业情况”中明确要求提供2012年至今在中山完成的项目业绩。最新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二十条指出:“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是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岐视待遇,以中山市的项目业绩作为加分条件违反了以上原则,对投标单位有失公允。

答:修改为:2012年至今完成或承担政府采购代理业绩单项标的金额标的100-300(含本数)万元一项得2;300-500(不含本数)万元一项得3;500万元或以上的一项得4分。本项最高分为20分。(提供委托代理协议原件及政府采购申请表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

3、招标文件技术商务评分表序号11修改为: 1、投标人具有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协议连续5年的得5分;投标人具有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协议连续4年的得4分;投标人具有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协议连续3年的得3分;投标人具有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协议连续2年的得2分;投标人具有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协议连续1年的得1分;2、投标人具有常驻的法律顾问人员(提供近1年社保证明及职业资格证书)得2分,无0分。以上最高得分为5分,1、2项不累计加分,提供协议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开标时核查,无原件不得分。

4、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文件所提及的相应时间作以下调整: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9月30日上午09:00~09:30;

(2)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9月30日上午09:30;

(3)开标时间:2015年9月30日上午09:30;

本回复及修改通知与原招标文件产生不一致或冲突的地方,以回复及修改通知为准。请各投标人收到本文件后立即以传真等书面形式(须签字及盖章)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

联系人:钟先生;  联系电话:0760-88363800 ; 传真号码:0760-22818188   

特此公告!  

中山市伟达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201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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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问回复及修改通知》确认函
中山市伟达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贵单位发出的《关于中山市坦洲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代理评选项目的疑问回复及修改通知》我单位已收悉且无异议,特此声明: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2015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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