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江门市边防支队2015年警用器材采购项目澄清公告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于2015年9月1日在江门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媒体上发布的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江门市边防支队2015年警用器材采购项目(项目编号:FEGD-ZT15502)招标公告,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现对招标文件作出如下澄清:
一、招标文件第32页:第二点技术要求第2项防刺背心中的技术参数“★1.防刺层结构为:≦5.0mm厚泡沫板+1层芳纶毡+0.8mm厚钢板压制成型后阶梯状铆接+2层芳纶无维布+5.0mm厚泡沫板。(以检测报告中“受检样品概述”内容为准)。”修改为“★1.防刺层材料及防刺性能满足公安部《GA 68-2008 警用防刺服》标准(以检测报告中“受检样品概述”内容为准)。”;
二、招标文件第34页:第二点技术要求第6项警绳的技术参数“▲6、执行标准:《Q/HH-002 警绳技术要求(企业标准)》。”删掉;原“▲7、通过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修改为“▲6、通过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
三、招标文件第36页:第二点技术要求第14项T型警棍的技术参数“▲4.执行标准:达到《Q/XW05-2005T型警棍》相关要求。”修改为“▲4执行标准:达到公安部标准《GA 1125-2013 T型警棍》相关要求。”
四、招标文件第36页:第二点技术要求第15项应急棍的技术参数“▲5、执行标准:《Q/XW05-2007 PE长警棍技术条件》。”修改为“▲5、执行标准:达到公安部标准《GA 1124-2013 长警棍》相关要求。”
五、原定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9月22日下午14时30分 至2015年9月22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现延期为:2015年10月10日上午09时30分 至2015年10月10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六、原定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9月22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现延期为:2015年10月10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七、原定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15年9月21日前 现延期至:2015年10月9日前。
八、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澄清及修正。原招标文件与澄清及修改公告有矛盾的地方,以澄清及修改公告为准。
九、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本项目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江门市边防支队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13929056868
2、采购代理机构: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刘小姐
电话:0750-3315616
联系地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建设路82号(金山大厦)之三502室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