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国有森林资源保护中心树木园分类小区(杜鹃园二期)之 品种苗采购及栽培研究项目澄清及延期公告
各潜在报价人:
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中山分公司受中山市国有森林资源保护中心的委托组织的中山市国有森林资源保护中心树木园分类小区(杜鹃园二期)之品种苗采购及栽培研究项目【采购表编号:农业(15)0123、项目编号:GIECCZS20151031J1】,现对谈判文件的有关内容和时间作如下澄清、调整:
一、谈判文件第一部分《谈判邀请函》五、合格报价人资格要求,作如下修改:
1.报价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报价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 报价人近三年内(即从2012年9月7日至2015年9月7日,报价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由报价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复印件无效);
4.★报价人须具有国内科研院所杜鹃花原种苗供货的经验(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供原件查验,不提供原件视为无效报价。)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 报价人须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并在采购代理机构购买谈判文件。
二、有关时间作如下调整:
1)登记报名及获取谈判文件时间: 2015年9月7日至2015年9月22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公休节假日除外)
2)保证金须在2015年9 月22日24:00前从报价人的银行账户汇出并到达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
3)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9 月24日下午3:00(注:2015年9月24日下午2:30开始受理报价文件。)
4)谈判时间:2015年9月 24日下午3:00
本澄清及延期公告一共1页,原谈判文件与本澄清及延期公告有不符之处,以本澄清及延期公告为准, 本澄清及延期公告未涉及内容仍以原谈判文件为准。
请各潜在报价人收到本公告无异议后盖章确认,回传至本公司。
联系人:麦先生
电 话:0760-88633721
传 真:0760-88873238
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中山分公司
201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