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三角医院关于中山市三角医院综合住院大楼医气安装工程采购项目的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于
1. 投标人资格条件修改为: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 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年审合格的企业法人投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核查,没有原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3) 须具备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且同时具备压力管道施工资质(GC2级)或以上资质;投标时提供资质证书原件核查,没有原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4) 具有建设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时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核查,没有原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5) 投标人近三年内(即从2012年08月至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的原件(复印件无效);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投标人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报名且购买了招标文件。
2. 招标文件中的相关时间作如下调整:
1)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3) 投标截止时间:
4) 开标评标时间:
5) 保证金截止时间:
3.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采购人:中山市三角医院
联系人:
电 话:0760-23389880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中山分公司地址: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亨尾大街3号软件园东园区2楼20-22室
电 话:0760-88811601,8880818
传 真:0760-88819856
电子邮箱:tender_zs@gd.gov.cn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