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光市管店镇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的补充说明
作者: 发布于:2015-09-14 18:0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编号:M115-2163
各潜在投标
关于明光市管店镇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的补充说明如下:
1、凡原招标文件中涉及到的“服务时间(承包期):合同签订日起一年。”修改为“服务时间(承包期):合同签订日起两年,若在服务时间(承包期)内出现重大失误的(接受群众以及人大代表的监督),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2、原招标文件的投标函中的:“.....我方愿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交付的服务投标总价为(大写) 元/年(小写: 元/年);服务时间(承包期)为一年......。”修改为“.....我方愿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交付的服务投标总价为(大写) 元/年(小写: 元/年),(大写) 元/2年(小写: 元/2年);服务时间(承包期)为两年......。”
3、原招标文件开标时间为“2015年09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现修改为“2015年09月2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其他内容保持不变,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原谅。
招标人:明光市管店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金瑞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15年0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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