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大气污染防治管理中心开展燃煤火电钢铁企业余热回收利用规划变更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11 15:3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辽宁省大气污染防治管理中心开展燃煤火电钢铁企业余热回收利用规划变更公告
项目名称:辽宁省大气污染防治管理中心开展燃煤火电、钢铁企业余热回收利用规划
项目编号:LNZC20150800419
变更事项:
现对该项目的以下内容进行更正,望周知!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由更正为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本项目允许(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相关咨询服务类。(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本项目允许(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磋商时间由2015年9月18日9:30变更为2015年9月22日14:00。
联系方式:
联系人:戴乐
电话:22791811
传真:22791322
辽宁光华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9月11日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