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池县公安局新建业务技术用房需用办公家具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项目名称:盐池县公安局新建业务技术用房需用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NXBFHJ-YC20150815-1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官平
项目联系电话::0953-6020008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5年08月28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5年09月08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盐池县公安局新建业务技术用房需用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三、更正事项、内容:
招标文件中评分细则变更为:
(一)4.2.2、技术评审(满分40分)
提供的产品技术指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40分)
1、 满足招标文件重要技术指标、参数要求的得10分,以此为基础,投标人重要技术指标、参数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每有一项加1分;投标人一般技术指标、参数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每有一项加0.5分;两项加分至标准分为止。投标人一般技术指标、参数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每有一项减0.5分;减完为止。(20分)
2、 投标产品质量工艺,按照样品的质量及工艺和重要技术参数的条款分为优(满足6条)、良好(满足5条)、一般(满足4条)三个档次,其中优的得7-10分;良好的得4-6分,一般的得1-3 分。(20分)
(二)价格评审(满分40分)
招标人不设标底。有效的投标报价的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40。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盐池县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盐池县公安局
采购人联系方式:官平 0953-6020008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宁夏北方恒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兴庆府大院1-1#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鹏 田辉 0951-5112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