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港总体规划修订项目澄清公告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受中山市交通运输局的委托,就中山港总体规划修订项目(采购表编号:行政(15)0207)进行公开招标,现针对提疑作如下澄清:
1.请问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书后,投标文件所有内容只需要盖主体公章即可?
答复:是的。招标文件第50页有详细说明。
2.招标文件第24页,商务评分表 序号2“技术、服务能力”和序号3 “公司规模、实力”。在招标文件格式里面并没有提供相应的章节和表格,请问该部分内容该放到投标文件那个表格?
答复:在招标文件第45页第2点 “其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有关技术、资金实力的资质材料,所有证明文件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招标文件第24页第4条“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质”和第6条“相关规划项目业绩”中主枢纽港如何界定?
答复:关于主枢纽港的界定,按照2006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批复的“《全国沿海港口布局规划》里的规划的港口进行界定。”
4. 招标文件第45页出现的“公司标记样本”和“公司公章样本”是什么内容?
答复:根据第45页第二点内容,投标人提供其他证明有关技术,资金实力的实质材料时,证明文件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公司标记样本”和“公司公章样本”仅做省略范例内容,无特别指向。
5.招标文件13页第15条描述“投标保证金退还说明格式(格式见表5-10)”,招标文件第49页表5-10并非投标保证金退还说明格式,请提供相关格式表格。
答复:现统一由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交易中心采购部提交未中标供应商的名单,申请退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后,中标供应商需交采购合同的复印件(原件验证)到采购部备案,并申请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交易中心核对保证金无误后,原则上3个工作天内通过银行系统退还保证金。
6. 招标文件12页,汇入保证金账号是否有误,请核实。
答复:核实无误
7.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山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马小姐 电 话:0760-88924566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林小姐、黄小姐
电 话:0760-88850094、88858856 传 真:0760-88858840
电子邮箱:vipgaoxin@163.com
8.本澄清公告共1页,原招标文件与本公告有不符之处,以本公告为准,未涉及内容仍以原招标文件为准。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2015年0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