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关于福州市消防同播数模通信系统的补充公告
关于福州市消防同播数模通信系统采购
更正公告
1、项目编号:FJHH-1151211025-1
2、项目名称:福州市消防同播数模通信系统
3、首次公告日期:2015年08月17日
4、采购单位名称:福州市公安消防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
联系人:福州市公安消防支队
联系电话:0591-87089763
5、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福建汇宏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149号-66(西洪小区1幢、2幢连接体2层)】
联系人:林小姐
联系方式:0591-88504672
传真:0591-88504172
6、更正内容如下:
6.1原招标文件第7页资格标准中“(5)投标产品资格证明文件中①投标人所投产品(涉及到计算机、液晶显示器、服务器、路由器、3G路由器、馈缆(含接头))须具有国家强制性认证(CCC);所投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内的信息安全产品的;均必须附上产品的相关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更正为“(5)投标产品资格证明文件中①投标人所投产品(涉及到计算机、液晶显示器、服务器、路由器、3G路由器)须具有国家强制性认证(CCC);所投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内的信息安全产品的;均必须附上产品的相关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6.2原招标文件第13-14页“B5.2维护响应计划:根据各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承诺、维护响应计划进行评分,包括具体的售后服务内容、故障响应时间、响应方式时间等方面,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售后服务及质保承诺函原件,由评委进行横向对比评议后并在0-2分之间进行评分。”中删掉提供制造商出具的售后服务及质保承诺函原件。
6.3原保证金截至时间为:2015年09月13日(下午17:00时);现顺延至:2015年10月13日(下午17:00时);
6.4原开标时间为:2015年09月14日上午9:15时;现顺延至:2015年10月14日上午09:15时;
其余不变,特此通知!
7、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其他事项均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福建汇宏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