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祥符区小区配套设施及中水回收利用项目招标公告变更通知
开封市祥符区小区配套设施及中水回收利用项目
招标公告变更通知
一、 项目名称:开封市祥符区小区配套设施及中水回收利用项目
二、 招标编号:XFGK2015025
三、公告内容变更:
1、原招标公告中:
“3.2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012年8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业绩1份、近三年(2012、2013、2014)以来财务状况良好,并且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拟报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2012年8月1日以来的类似工程业绩1份且无在建工程;”
现变更为:
“3.2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2012、2013、2014)以来财务状况良好,并且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拟报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2、原招标公告中:
“4.1 报名时间及地点(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需到现场报名):请于 2015 年9月6日至 2015 年9月10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正常工作时间,在开封市祥符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4.2 报名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注册建造师证、继续教育证(如有)、相关人员职称证、相关业绩证明文件(合同、中标通知书、中标公示网络打印版)、缴纳社保证明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以上材料提供原件和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二套,散装或未装订报名材料概不接受。”
现变更为:
“4.1 报名时间及地点:请于 2015 年9月10日至 2015 年9月16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正常工作时间,在开封市祥符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4.2 报名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注册建造师证、继续教育证(如有)、相关人员职称证、缴纳社保证明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以上材料提供原件和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二套,散装或未装订报名材料概不接受。”
3、原招标公告中增加:
“4.5、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须在开标时携带有关证明文件到场参加本项目的开标会议,否则视为弃标”
其他公告内容不变。
开封市祥符区城区综合开发建设管理工程指挥部
201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