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白云区城市管理局2015年城市维护设备采购(GDSJL2015HW035G)标段六取消采购公告
各有关投标人: 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就2015年9月6日发布的广州市白云区城市管理局2015年城市维护设备采购(项目编号: GDSJL2015HW035G),受采购人委托,招标文件中标段六、标段七将分开采购,本次标段七将如期进行采购计划,标段六将择期采购,招标文件修改如下内容: 1.招标文件P2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白云区城市管理局2015年城市维护设备采购 更正为:广州市白云区城市管理局2015年城市维护设备第一批“餐厨垃圾运输车” 2.招标文件P2政府采购品目编号:A110299(其它船只) 更改为:政府采购品目编号:A11010599(其它专用汽车(含刑事勘察车、指挥车等) 3.招标文件P2 7.标段及子包说明:删除 4. 招标文件P2 8.标段六采购: 内容 数量 最高限价 (人民币/万元) 交货期(含验收完成) 小型机动船(汽油) 12艘 120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45天 内完成交货、验收并交付使用 删除。 5.招标文件P3 10.投标人可以对一个子包投标,也可以对多个子包投标。同一标段,一家投标单位最多中标一个子包,每个子包均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子包是投标的最小单位,投标人应对同一子包的全部货物和服务投标。删除。 6.招标文件P3标段六: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投标人必须为拥有独立的船只生产技术能力、设备和人员等的船舶生产厂家; 3、为保障政府采购市场公平和效率,需出具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小企业联合体除外); 删除。 7.招标文件P11标段号:删除 8.招标文件P12标段六:人民币12000元。 9.招标文件P18标段六至招标文件P26删除。 10. 招标文件P48至招标文件P50删除。 11. 招标文件中涉及到的“标段号”将取消。 12. 此更正公告为广州市白云区城市管理局2015年城市维护设备采购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招标文件》相应条款与文本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文为准。 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号后座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胡工、姚工 电话:020-8667356018520550102(胡工)、 15920147236(姚工) 传真:020-87624126 请投标人于北京时间2015年9月11日下午5时前传真回执给代理机构,以确认收到文本。 回 执 我方已经收到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于2015年9月10日发布“广州市白云区城市管理局2015年城市维护设备采购(GDSJL2015HW035G)标段六” 取消采购公告。 经办人: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2015年 月 日
一、修改内容: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白云区城市管理局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采购人联系人: 广州市白云区城市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 /
电话: / 传真: /
采购单位项目负责人: 伍工 项目负责人电话: /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 /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地址: /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电话: /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传真: /
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林孟华 项目负责人电话: /
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公司
201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