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至2016年张槎街道农村审计项目的变更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10 11:2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各投标人:
现对2015年9月7日公告的编号为0658-1501SZTCE332的2014年至2016年张槎街道农村审计项目变更公告如下:
一、招标文件P4“投标邀请函” 第4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及P7“投标人资格要求”原内容为: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
3、投标人必须具有财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检察院出具为准)和注册会计师协会出具无不良记录证
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现变更为: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组织。
3、投标人必须具有财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检察院出具为准)和注册会计师协会出具无不良记录证
明。
5、本项目不接受分支机构或联合体参加投标。
二、本项目公示时间延期至2015年9月17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三、本项目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延期至2015年9月17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此公告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公告文件为准,招标
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采购人:佛山市禅城区政务监察和审计局张槎分局
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0757-82109521
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咨询联系人:庞先生、谢先生
联系电话:0757-83939014
传真:0757-83939018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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