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强光与激光系统采购项目澄清公告(二)
作者: 发布于:2015-09-09 17:1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各投标人:
关于强光与激光系统采购项目(招标编号:0868-1542ZD268H),我司现对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内容修改如下:
一、对招标文件“第31页” “三、商务条款(合同主要条款):2.售后服务的要求” 中内容修改如下:
原招标文件内容为:
(1)货物免费保修期3年,时间自最终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在保修期内,一旦发生质量问题,投标人保证在接到通知2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修理或更换。
现修改为:
(1)货物免费保修期1年,时间自最终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在保修期内,一旦发生质量问题,投标人保证在接到通知2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修理或更换。
其余条款不变。
特此通知。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55-82786018-807 传真:0755-82786028
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O一五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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