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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大学聊城大学东校区4教学楼照明灯具节能改造项目更正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09 09:1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聊城大学聊城大学东校区4教学楼照明灯具节能改造项目更正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聊城大学东校区4#教学楼照明灯具节能改造项目二、采购项目编号:DYXJ2015-223-LD三、首次公告日期:2015年8月18日四、投标(响应)截止日期:2015年8月20日五、变更内容:
采购信息内容;第四部分 采购说明一、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聊城大学东校区4#教学楼T5灯具节能改造改造项目。主要施工内容为将聊城大学东校区4#教学楼所有教室的T8日光灯具更换为T5日光灯具,中标人负责拆下T8日光灯具送到指定位置,并安装T5灯管,调试后达到正常使用状态。如有原灯管的吊盒及吊链、镇流器等配件损坏,须进行更换,确保更换灯具后可以正常使用。数量总计1908支。 二、项目配置参数及技术指标介绍2.1、T5灯具配置参数(T5型直管日光灯) 序号 功率 ≥21w ≥14w1 电压 220V 220V2 色温 6000-6500K 6000-6500K3 光通量 ≥1600 lm ≥1100 lm4 整灯光效 ≥80 lm/w ≥80 lm/w5 显色指数 ≥80 Ra ≥80 Ra6 灯具寿命 ≥8000小时 ≥8000小时7 光衰率 ≤8%/年 ≤8%/年8 电源效率 ≥90% ≥90%上表参数为灯具基本参数,供应商应参考国家标准及所提供产品性能据实填写。(可填附表)2.2、技术及工艺要求:2.2.1.T5转换支架材质采用铝合金,表面做阳极氧化处理。2.2.2.改造后桌面平均照度不低于300lux。2.2.3.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列表说明灯具的参数。2.2.4.供应商投标时每一样灯具需提供一件样品,并配好电源线、插头、灯座等附件以便现场通电测试。招标单位在对样品进行测试后封样保存,作为工程竣工验收时产品验收的标准,未中标单位在投标结束后退还样品。2.2.5.采购中所要求或涉及到的技术参数,供应商应提供测试报告进行证明,招标人保留对投标样品就行检测的权利。 三、报价要求供应商依据询价文件及现场踏勘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列出采购范围内相对应的材料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用量、产地、单价、用工个数及工时费用等;如有原灯管的吊盒及吊链、镇流器等配件损坏,须进行更换,确保更换灯具后可以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在勘察现场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安装中可能发生的各种不利因素(包括采购清单中明示或未明示的为完成该项目所必须的全部工作内容),并将其发生的全部费用计入。本项目采用总价包死,完工后结算不再进行调整。 四、管理要求4.1工期:15日历天,提前不奖。自报工期作为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因中标人原因延误工期支付违约金为200元/天 (因不可抗力因素或采购人原因,工期相应顺延)4.2中标人必须保证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工,质量达到采购文件、图纸要求及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应遵守聊城大学的统一管理及监督,聊城大学有权因质量等问题令其停工,甚至罚款,施工质量及材料不合格由中标方无条件返工,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方负责。否则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中标人承担。所有材料进场均应经国家有关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并由采购人认可。4.3施工中不允许破坏周围设施,损坏照价赔偿。及时清理、清运施工场地、占用场地垃圾,现场恢复,垃圾运出学校之外,相关手续及费用供应商承担。。在正式验收交接前,涉及到招标内容的一切设施均有中标方看管,丢失及破坏等引起的经济损失均有中标方承担。 4.4 由于聊城大学实施门禁管理制度,项目实施期间,机动车辆出入校园应服从学校有关部门的管理,车辆进出的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4.5.付款方式:根据工程形象进度付款,完工验收合格付至总造价的90%,剩余10%作为质保金,结算经审计部门审计后,保修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过满且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若维修服务不到位或一年内出现工程质量问题质保金扣留。 五.其他5.1施工用水、用电等费用由中标人自理。5.2其他未尽事项,另行协商。        变更为:第四部分 采购说明 一、项目主要内容作为试点,东校区4#教学楼内教室的T8日光灯具更换为T8 LED日光灯具,约1908只。中标商家负责拆下原T8日光灯具,放到甲方指定位置。 二、LED灯具配置参数LED T8型直管日光灯 功率 16W-18W 电压 AC 100-240V 色温 5300K~5500K 光通量(Lm) ≥1600 lm 整灯光效 ≥95 lm/w 显色指数(Ra)≥80 灯具寿命 ≥40000小时 光衰率 ≤2%/年 电源效率 ≥90% 功率因数(pf)≥0.95 纹波系数 ≤10%(即用摄像头拍摄时无明显频闪) 灯罩 乳白色 三、技术及工艺要求: 1.采用日亚、普瑞、晶元等进口知名品牌芯片,报价文件必须提供LED光源、电源的使用寿命数值,灯具内发光管的规格及数量。 2.产品采用铝合金散热体,表面做阳极氧化处理。 3.LED光源部分采用单排设计,要求出光均匀,整灯无明显暗区。 4.无损伤拓扑结构,即采用单颗光源独立供电方式,不会因一颗光源出现问题而影响其他光源正常工作。 5.LED光源的贴装应采用全自动贴片机完成,并通过回流焊固定于基板上。 6.LED光源模组基板采用高导热材料,模组整体热阻≤11℃/W(其中LED热阻≤10℃/W)。 7.电源驱动采用开关恒流源。 8.改造后教室桌面平均照度不低于300lux,黑板平均照度不低于500lux,须有具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测试报告。 9.供应商必须在报价文件中列表说明LED灯具所用的主要材料及主要零配件的制造商名称、品牌、产地、参数和认证资料。 10.报价文件必须提供 LED 灯具所采用的每一种封装后 LED 芯片的主要技术指标参数。 11.供应商投标时每一样灯具需提供一件样品,并配好电源线、插头、灯座等附件以便现场通电测试。招标单位在对样品进行测试后封样保存,作为工程竣工验收时产品验收的标准,未中标单位在投标结束后退还样品。12.为保证评标技术部分的权威性与公正性,本次招标中所要求或涉及到的技术参数供应商提供具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测试报告进行证明,招标人保留对投标样品就行检测的权利。 四、报价要求供应商依据询价文件及现场踏勘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列出采购范围内相对应的材料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用量、产地、单价、用工个数及工时费用等;如有原灯管的吊盒及吊链、镇流器等配件损坏,须进行更换,确保更换灯具后可以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在勘察现场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安装中可能发生的各种不利因素(包括采购清单中明示或未明示的为完成该项目所必须的全部工作内容),并将其发生的全部费用计入。本项目采用总价包死,完工后结算不再进行调整。 五、工期要求:5.1中标商家合同签订后10天内完成更换安装,按实际更换数量进行结算,超出预定只数,需提前经学校确认。5.2因中标人原因延误工期支付违约金为200元/天 (因不可抗力因素或采购人原因,工期相应顺延)5.3中标人必须保证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工,质量达到采购文件、图纸要求及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应遵守聊城大学的统一管理及监督,聊城大学有权因质量等问题令其停工,甚至罚款,施工质量及材料不合格由中标方无条件返工,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方负责。否则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中标人承担。所有材料进场均应经国家有关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并由采购人认可。5.4施工中不允许破坏周围设施,损坏照价赔偿。及时清理、清运施工场地、占用场地垃圾,现场恢复,垃圾运出学校之外,相关手续及费用供应商承担。在正式验收交接前,涉及到招标内容的一切设施均有中标方看管,丢失及破坏等引起的经济损失均有中标方承担。 5.5 由于聊城大学实施门禁管理制度,项目实施期间,机动车辆出入校园应服从学校有关部门的管理,车辆进出的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六、质保期质保期为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质保期出现质量问题,中标商家免费更换。 七、付款验收合格即进行工程结算,扣除10%质保金后一次付清。质保期内若无质量问题,10%质保金退还(无息)。 八、招标控制价20万。各供应商的报价均不得高于采购人设置的招标控制价,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聊城大学    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湖南路1号聊城大学资产处(聊城大学)   联系人:张瑞辉(聊城大学)   联系方式:06358239999(聊城大学)  2.代理机构: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自治区、直辖市)聊城市(州)东昌府县(区、市)振兴西路街道(路、乡、镇)星光房产1号楼号(村)6楼   联系人:沈婷   联系方式:1506641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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