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匀市毛尖镇摆桑村富溪村路灯采购项目 供应商资格条件补充
一、项目编号:DXDYCG2015-056
二、项目名称:都匀市毛尖镇摆桑村富溪村路灯采购项目
三、采购人名称:都匀市毛尖镇人民政府
四、代理机构名称:贵州东旭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六、首次公告发布日期:2015年09月08日
七、更正内容: 现对原招标公告供应商资格条件进行补充,补充内容如下: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投标;
3、投标人营业执照应有与本项目相符的经营范围。
4、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5、报名地址: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都匀市民族路人民广场州博物馆二楼) 。
6、供应商报名与购买竞谈文件时须提供的材料原件:(审核通过后提交复印件二份,报名时提供一份、购买竞谈文件时提供一份,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红公章。):
6.1、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
6.2、提供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违反法律、法规的证明;
6.3、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间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报名的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
6.4、201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附审计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5、投标人为其单位人员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缴纳险种至少包括养老、医疗、失业保险,以近期三个月的供应商缴纳社保发票为准);
6.6、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
7、招标方须对供应商所提供的资质文件进行审查,供应商资质审查合格后方能进行报名登记并发售招标文件。
八、项目联系人:华英峰
联系电话:0854-8234006
传真:0854-8234006
邮箱:731606843@qq.com
机构名称:贵州东旭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15年09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