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荔浦县修仁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招标控制价(预算控制价)公布及开标时间通知
项目名称:荔浦县修仁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HTGCZB-2015-253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韦艳华
项目联系电话:0773-7228558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5年07月13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5年09月07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荔浦县修仁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公开招标
原公告地址:荔浦县修仁镇
三、更正事项、内容:
招标控制价(预算控制价)公布及开标时间通知
四、其它补充事宜:
荔浦县修仁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招标备案编号:LPXGKZB2015-031)
招标控制价(预算控制价)公布
及开标时间通知
一、根据桂建管[2009]20号] 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的通知规定
本工程预算经荔浦县财政局审核,工程预算总造价为 4652314.23 元(其中:预算价 4138344.20元,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133467.63 元,规费 222743.51 元(其中:建安劳保费 189860.73 元,其他 32882.78 元)税金 157758.89 元)。
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4138344.20 元(不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133467.63 元,规费 222743.51 元(其中:建安劳保费 189860.73 元,其他 32882.78 元)税金 157758.89 元)。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税金)高于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无效投标。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税金均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单列。
现按桂造价【2011】6号文规定备案,予以公布,请投标人复核。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预算控制价)未按照本细则的规定编制的,应在开标前5 天向招投标监督机构或(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
二、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定于2015年9月14日09:30。
其余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按时参加投标。
招标人:荔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9月7日
招标管理机构:
五、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荔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人地址:荔浦县荔松路159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周工 18178395659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荔浦县荔城镇市政路丽盛家园1号楼24号二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韦艳华 0773-7228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