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公安局南宁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技防智能化系统工程项目采购采购文件更改通知一(NNZC2015-10606A)
一、项目编号:NNZC2015-10606A
项目名称:南宁市公安局南宁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技防智能化系统工程项目采购
二、首次公告日期:2015年08月26日
三、更正事项、内容:更改通知(1)
各投标人:
南宁市公安局南宁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技防智能化系统工程项目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NZC2015-10606A)的采购文件作以下更改:
1、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更改为: “1、具有国内法人资格,注册经营范围满足所采购内容的供应商;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
(1)具备国家工业与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或以上资质(不含临时三级),并同时具备安防工程企业三级或以上资质;
(2)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招标文件第257页商务条款增加一项:“★17、在不影响交货时间的前提下,中标公司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先行完成投标产品的初步测试工作;测试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测试环境:根据业主需要自行搭建测试环境,组建完整系统,满足招标要求;中标公司须自行准备包括但不限于相关必要的软件及硬件设备;投标产品测试通过后,按规定履行合同,测试不通过,按相关招投标法规处理。”
3、招标文件第259页商务分的第2)点更改为:“2)投标人获得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资质的得1分,一级的得2分。”
4、招标文件第259页商务分的第4)点更改为:“4)投标人自2012年以来有项目建设实施经验的,单项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请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其对应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同时须提供该项目在政府采购网络媒体发布的中标公告打印页),每项得1分;满分6分。”
请按更改后的内容执行,其余部分不变。
四、采购人地址:南宁市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高阳 0771-2891271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金湖路59-1号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吴迎芳 0771-5505162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宁市嘉宾路支行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45001604667059666666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