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劳保服装采购GXZC2015-G1-0493-YLZB更改通知
各投标人:
劳保服装采购(GXZC2015-G1-0493-YLZB)项目招标文件现作如下更改:
1、招标文件《招标项目采购需求》原“▲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产品(服装)面料2015年广西省级质量监督检测部门出具的满足本次采购产品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的检测报告【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原件于2015年9月28日上午8时——9时30分单独递交(不需封装)给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新民路34-18号中明大厦11楼E座)】,否则材料质量分为0分。”现改为“▲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产品(服装)面料2015年广西省级质量监督检测部门出具的满足本次采购产品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的检测报告【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原件于2015年9月28日上午8时——9时30分单独递交(不需封装)给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新民路34-18号中明大厦11楼E座)】,否则投标无效。”。
2、招标文件《招标项目采购需求》原“▲3、投标人投标时提供的货物的样品各一样(见样品递交内容),样板面料、颜色、款式、尺寸必须与采购文件及采购人提供样板一致,投标样品上不得有任何投标人以及生产厂商标识,具体款式见采购人提供的样品,并严格按照样品的款式制作投标样品。不能提供或提供样板不符的,样品质量分为0分。”现改为“▲3、投标人投标时提供所投货物的实物样品(见样品递交内容),样板面料、颜色、款式、尺寸必须与采购文件及采购人提供样板一致,投标样品上不得有任何投标人以及生产厂商标识,具体款式见采购人提供的样品,并严格按照样品的款式制作投标样品。不能提供或提供样板不符的,视为投标无效。”
3、招标文件《招标项目采购需求》的“样品递交及安装事宜”原“5、投标人不递交样品或递交样品不齐全的,样品质量分记0分。”现改为“5、投标人不递交样品或递交样品不齐全的,视为投标无效。”
其余不变,特此通知。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丽杰、杨丽敏
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0771-2611898 FAX:0771-2808596
邮编:530012
地址: 广西南宁市新民路34-18号中明大厦11楼E座
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