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公物-厦公采〔2015〕114001号-关于GW2015-1140H2008G06地块桩基检测项目的补充通知
作者: 发布于:2015-09-06 18:1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各有关投标人:
根据采购人要求,GW2015-1140 H2008G06地块桩基检测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补充:
1、招标文件第6页资格性要求项号2的序号2内容由“投标人应具有建筑地基基础工程专项检测资质或建设工程综合检测资质,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以内。投标人必须提供证书的有效复印件。”更改为“投标人应具有建筑地基基础工程专项检测资质或建设工程综合检测资质,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以内。投标人必须提供证书的有效复印件。投标人在厦门从事桩基检测工作应取得厦门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认可,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认可的相关证明资料。”。
2、本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延至2015年09月21日15时30分。
根据有关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本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投标各方均有约束力。
(经办人:林先生,联系方式:0592-2279302盖章后请回传至我司,传真:0592-2225703)
二〇一五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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