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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莲塘村委水环境生态修复与景观构建施工工程更正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06 12:0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于2015年8月25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ccggzy.chancheng.gov.cn/)、www.941.com.cn和www.chinapsp.cn上发布的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莲塘村委水环境生态修复与景观构建施工工程(项目编号:0851-1561FS02CL87)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因招标文件中的部分事项发生或采购需求变化原因,现将原采购公告和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

1.原招标文件第二册中的P30页“商务部分评分表”

评审内容

分值

企业综合实力<8分>

(提供相关证书的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1、投标单位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

2、投标单位被评为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连续10年或以上得4分,连续5年或以上得2分, 5年以下得0分。

3、投标单位具有AAA企业信用评级,得2分,无得0分;

更正为:

评审内容

分值

企业综合实力<8分>

(提供相关证书的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1、投标单位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

2、投标单位被评为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连续10年或以上得4分,连续5年或以上得2分, 5年以下得0分。

3、投标单位具有AAA企业信用评级,得2分,无得0分;

2.原招标文件第二册中的P5页“9.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9月9日9:00-9:30”更正为:“9.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9月14日14:30-15:00”。

3. 原招标文件第二册中的P5页“9.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9月9日9:30” 更正为:“9.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9月14日15:00”。

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如原采购公告和招标文件与本文有不符之处,以本文为准。采购公告和招标文件未变更部分,仍按原采购公告和招标文件执行。

特此公告。

采购人联系人: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环境监测所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盛小姐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12号永丰大厦8楼(佛山分公司)

电话:0757-8320 5202-8015    传真:0757-8320 5203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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