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物资采购【XYZC2015(GL)-A001】更改通知(二)
一、项目名称:物资采购
二、项目编号:XYZC2015(GL)-A001
三、项目首次公告日期: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联系人:何燕华 联系电话:0773-2827137 传真:0773-2816625
地址: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广西桂林市中山北路13号5楼)
五、文件更改事项及内容:
1、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2、综合性能分(3)实物样品分原为:
(3)实物样品分 满分12分
由评委在打分前根据投标人所提交实物样品的外观、制作工艺、面料材质等方面,集体讨论确定投标人“一档、二档、三档” 各所属档次并形成书面材料(等级评定表),由评委按确定后的各投标人所属档次以及等级评定说明内容,在相应档次内独立打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一档(0.1~4分);二档(4.1~8分);三档(8.1~12分)
现更改为:
(3)实物样品分 满分12分
由评委在打分前根据投标人所提交实物样品的外观、制作工艺、面料材质等方面,集体讨论确定投标人“一档、二档、三档” 各所属档次并形成书面材料(等级评定表),由评委按确定后的各投标人所属档次以及等级评定说明内容,在相应档次内独立打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一档(0.1~4分);二档(4.1~8分);三档(8.1~12分)
注:①投标人递交样品不齐全的,计为0分;
②投标人递交的实物样品与其投标文件中承诺的相关技术参数、性能、配置等内容不一致的,计为0分。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原更改为“
“
3、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原更改为“
4、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原更改为“
“
5、本项目样品递交时间、地点原为“同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地点一致”,现更改为:
“样品递交时间:
样品递交地点: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厅”。
请按以上更改的内容执行,其余部分不变。
特此通知!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