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莲县智慧交通与智慧城管PPP项目答疑函
五莲县智慧交通与智慧城管PPP项目答疑函
一、采购项目名称:五莲县智慧交通与智慧城管PPP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WL-ZFCG2015-080
三、答疑内容:
1. 第211页,评审标准
调整为:
评审项目 | 分数 | 评分标准 | |
商务部分 40分 | 建设投资报价 | 10 | 本项目投标报价分为六部分,每部分单独计算其报价得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分项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分值对应左列)。其他供应商的各部分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各部分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对应分值。 报价总得分为六部分报价得分之和。 投资回报报价需要计算公式及投资回报率数值。 |
投资回报报价 | 10 | ||
设备更新报价 | 4 | ||
项目运维报价 | 2 | ||
网络租赁报价 | 2 | ||
设备供电报价 | 2 | ||
企业资质 | 5 | 供应商(投标供应商或其母公司以及母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或为其供应商开具本地运营商的网络和技术服务承诺书的单位(其母公司以及母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具有网络经营建设许可者,得2.5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者,2.5分;未提供者不得分。 | |
财务能力 | 5 | 财务能力:供应商(投标供应商或其母公司以及母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2014年年度资产负债率:资产负债率≧85%,得1分;80%≤资产负债率<85%,得3分;资产负债率<80%,得5分。 评分说明: (1)此项评审项目的评分以供应商2014年财务审计报告或上市公司公开年报所载数字为准; (2)未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或上市公司公开年报的不得分; (3)以上得分累计满分为止。 | |
技术部分 60分 | 产品选型 | 10 | 1、 供应商所投主要产品制高点监控、微卡口单元、人脸识别系统、电子警察、卡口系统、交通信号控制系统、云存储系统、车辆监测及参数采集系统为同一品牌(判断是否为同一品牌,以投标人提供的该类设备的检测报告为准)者,得3分;若不能为同一品牌的,满足技术需求,能够实现平台兼容,得1.5分。 2、 供应商所投共享平台软件、联网实战应用平台软件、交警智能管控平台为同一品牌(判断是否为同一品牌,以投标人提供的该类设备的检测报告为准)者,得2分;若不能为同一品牌的,满足技术需求,能够实现平台兼容,得1分。 3、 供应商所投云存储系统可提供单项目10PB以上案例的采购合同者,每提供一份得1份,共2分;未提供者不得分。 4、 供应商所投智慧城管软件可提供智慧城管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及产品登记证书者,得2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者不得分。 5、 供应商所投智慧城管软件可提供通过省级检测机构评测的软件评测报告者,得1分;未提供者不得分。 |
综合实力 | 10 | 1、 供应商(投标供应商或其母公司以及母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技术总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本项计分以供应商提供的人员职称证书及社保证明原件为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者不得分。 2、 供应商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最高得5分;本项计分以供应商提供的人员职称证书及社保证明原件为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者不得分。 3、 根据响应文件对各供应商的综合实力和信誉等进行分析比较并酌情打分,最高分1分,最低分0.5分; 4、 根据响应文件对各供应商的经营业绩、履约能力等进行分析、比较并酌情打分,最高分2分,最低分1分。 | |
融资方案 | 5 | 评委综合比较供应商的融资方案,酌情打分,无须融资的供应商得5分。 | |
技术指标 | 15分 | 评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技术指标逐条对应审核各响应文件中技术指标响应情况,最后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做出的响应情况进行系统评价,并酌情打分。 全部满足技术指标(无负偏离),根据实际正偏离条款数量多少得13-15分。 各项技术指标均无正、负偏离条款,能满足本项目技术指标要求的得11-13分。 技术指标中有正偏离条款,也有非实质性负偏离的,能基本满足本项目要求的得9-11分。 磋商文件中“标★项”为重要技术指标,供应商在提交的响应文件中需要提交证明材料。 | |
售后服务 | 10 | 1、 供应商在日照地区设常驻分支机构的,得5分;以供应商提供的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为准,注册时间为开标时间之日(2015年9月8日)前。供应商暂无日照地区分支机构的,承诺为本项目在成交后成立分支机构的,得3分。 2、 为保证项目的本地化实施、运营、维护,本项目实施人员中有不少于10(含10人)人为日照地区分支机构人员,且技术力量雄厚的,得3分;有5-10人的,得1分;有5人以下的不得分。以供应商提交的日照地区社保证明为评分依据。 3、 根据响应文件对各供应商的质量保证、服务承诺、服务制度及交货时间等进行分析比较并酌情打分,最高分2分,最低分1分。 | |
现场系统演示 | 10 | 1、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智慧城管平台基础业务功能演示,对实现受理、派遣、处置等工作,实现与微信等系统上报其业务流转等功能进行分析比较并酌情打分,最高分4分,最低分1分;未提供演示的不得分。 2、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市民通上报后的智慧城管平台业务流转和信息反馈演示进行分析比较并酌情打分,最高分3分,最低分1分;未提供演示的不得分。 3、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智慧城管平台专项整治系统、知识库系统功能演示进行分析比较并酌情打分,最高分3分,最低分1分;未提供演示的不得分。 |
2.磋商公告中原“5.5供应商所投公安实战综合管理平台软件、交警智能交通综合管控平台软件、智慧城管平台软件及前端摄像机必须提供生产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专项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同一厂家只能同时为一家供应商提供此承诺函)。”
更正为:“5.5供应商所投公安实战综合管理平台软件、交警智能交通综合管控平台软件、智慧城管平台软件及前端摄像机必须提供生产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专项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四、其他说明内容:
1、磋商文件第53页,第1.4.2.6.3条
嵌入式一体化300万像素高清卡口抓拍单元更改为嵌入式一体化600万像素高清卡口抓拍单元
3)最大图像尺寸≥2048×1536像素更改为最大图像尺寸≥3072×2048像素
2、磋商文件第55页,第3项
嵌入式一体化300万像素高清电警抓拍单元更改为嵌入式一体化600万像素高清电警抓拍单元
3)最大图像尺寸≥2048×1536像素更改为最大图像尺寸≥3072×2048像素
3、磋商文件第61页,第1.4.2.7.3条
嵌入式一体化300万像素高清卡口抓拍单元更改为嵌入式一体化600万像素高清卡口抓拍单元
3)最大图像尺寸≥2048×1536像素更改为最大图像尺寸≥3072×2048像素
4.磋商文件技术参数中关于部分设备体现品牌型号的问题。如果涉及到品牌、型号等,并不表明该标的被指定,而是仅供供应商做技术性的参考,供应商所投报的产品只要性能达到或超过磋商文件要求(或没有重大偏离),都将被视为对磋商文件作出了实质性响应。
五、本变更函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组成部分,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不一致的以此文件为准,对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
六、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五莲县公安局 联 系 人:王泉修
联系电话:0633-5613738 联系地址:五莲县人民路1号
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日照市泰安路179号国际大厦A座12楼1201室(276826)
联 系 人:李帅 杜以娟
供应商收到在此处签章后扫描发到zb_lishuai@126.com
201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