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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贵港市港北区财政局贵港市港北区2015-2017年财政投资评审服务采购(GTRZ5G2015075)项目的更正公告(二)

作者: 发布于:2015-09-02 15:3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名称:贵港市港北区财政局贵港市港北区2015-2017年财政投资评审服务采购(GTRZ5G2015075)

项目编号:GTRZ5G2015075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植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775-4568783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5年08月24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5年09月02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

原公告地址:--

 

三、更正事项、内容:

2015年8月24日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在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ggcz.gov.cn/(贵港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贵港市港北区财政局贵港市港北区2015-2017年财政投资评审服务采购(GTRZ5G2015075)招标公告,现将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

1、公开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6删除:“采用银行转帐、电汇方式缴纳的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代理机构账户,须在2015年9月11日下午18时前携带银行转帐、电汇有效凭证到收款人的财务部门开具收据,并将其收据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

2、公开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编制格式12.1款原为:“(7)贵港市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和工程造价业务备案文件复印件(如是贵港市分支机构必须提供,否则投标无效);”现更正为:“(7)贵港市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是贵港市分支机构必须提供,否则投标无效);”。

3、公开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编制格式15.2款删除:“但不管采用何种方式,均须于2015年9月11日下午18时前携带银行转帐、电汇有效凭证到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贵港分公司财务部开据保证金到户证明收据。”。

4、公开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五节开标18.1款原为:“并携带有效证明材料[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时为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由收款人财务部门开具的收据原件及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转帐、电汇或非现金的有效凭证复印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如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时为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由收款人财务部门开具的收据原件及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转帐、电汇或非现金的有效凭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前往”现更正为:“并携带有效证明材料[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时为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转帐、电汇或非现金的有效凭证复印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如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时为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转帐、电汇或非现金的有效凭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前往”。

5、公开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五节开标19.4款原为:“招标人和监标人员一同检验参加开标会的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资格证件,同时检验各投标人是否按要求提交了投标保证金,对无资格证件、证件不齐全或无法提供投标保证金交纳证明原件的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现更正为:“招标人和监标人员一同检验参加开标会的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证明材料,同时检验各投标人是否按要求提交了投标保证金,对无证明材料、证件不齐全或无法提供投标保证金交纳证明复印件的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

6、公开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所有投标文件的外包装封面格式”删除第25页倒数第一行:“年  月  日”。

7、招标公告及公开招标文件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九、投标截止时间及十、开标时间”原为:“2015年9月14日9时00分”,现更正为:“2015年9月18日上午9时00分”。

8、公开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7原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9月14日上午9时30分”,现更正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9月18日上午9时00分”。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采购单位:贵港市港北区财政局

地址:贵港市荷城路1369号

联系人:黄育坚

联系电话:0775-4258670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贵港分公司

地址:贵港市金港大道892号

联系人:植先生

联系电话:0775-4568783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财政部门:贵港市港北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
  联系电话:0775-4258699

 

         贵港市港北区财政局            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9月2日                   2015年9月2日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贵港市港北区财政局

采购人地址:贵港市荷城路1369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黄育坚 :0775-4258670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贵港市金港大道892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植先生:0775-4568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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