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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展企大楼一层行政服务中心、12331投诉举报中心标准化改造及窗帘、档案柜安装工程补充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01 10:4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名称: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展企大楼一层行政服务中心、12331投诉举报中心标准化改造及窗帘、档案柜安装工程

项目编号:0624-15180670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庄香东

项目联系电话:0591-28302236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5年08月25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5年09月01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展企大楼一层行政服务中心、12331投诉举报中心标准化改造及窗帘、档案柜安装工程

原公告地址:http://www.ccgp.gov.cn/cggg/dfgg/gkzb/201508/t20150825_5762744.htm

 

三、更正事项、内容: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展企大楼一层行政服务中心、12331投诉举报中心标准化改造及窗帘、档案柜安装工程采购项目补充通知(一)

 

各潜在投标人:

本补充通知(一)作为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展企大楼一层行政服务中心、12331投诉举报中心标准化改造及窗帘、档案柜安装工程(招标编号:0624-15180670号)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补充通知(一)的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一)为准。有关招标文件澄清、补充和修改内容如下:

1、招标文件第6页“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可以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的,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汇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更改为“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须以银行电汇或银行转账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汇到招标代理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2、招标文件第11页“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第20项第14条“招标文件的澄清”中“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收到投标供应商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更改为“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4日12 时00分(北京时间)”;

3、招标文件第11页“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第20项第14条“招标文件的澄清”中“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提交方式为  b ”更改为“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提交方式为  a ”;

4、招标文件第11页“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第20项第14条“招标文件的澄清”中“b不登记投标人名称方式,适用于招标人采用无记名形式发布招标文件的项目。投标人领取澄清招标文件的时间为2018年9月10日17 时00分(北京时间)起,地点为: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并通过下列方式发布:网站: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web/fjsindex/index.html)。投标人领取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时无需签收和确认”更改为“b登记投标人名称方式,适用于记名发布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项目。投标人领取澄清招标文件的时间为2015年9月8日17 时00分(北京时间)起,地点为: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并通过下列方式发布:网站: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web/fjsindex/index.html)。投标人领取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时须签收和确认”;

5、招标文件第12页“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第21项第15条“招标文件的修改和补充”中“b无记名方式,适用于招标人采用无记名形式发布招标文件的项目。投标人领取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的时间为招标人作出书面澄清后,地点为: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并通过下列方式发布:网站: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web/fjsindex/index.html);投标人领取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时无需签收和确认”更改为“b记名方式,适用于记名发布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项目。投标人领取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的时间为招标人作出书面澄清后,地点为: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并通过下列方式发布:网站: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web/fjsindex/index.html);投标人领取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时须签收和确认”。

6、删除招标文件第13页“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第24项第20条“投标保证金”中的“投标保证金也可采用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基本账户出具)或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递交形式,投标保证金行保函应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给招标人”的内容。

7、本项目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变更为:2015年9月16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其余不变,特此通知。

 

招标人: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地  址:福州市东浦路156号展企大厦,邮编:350001;

电话:0591-83757860;

联系人:方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

联系人:庄香东、黄鸿彬

联系电话:0591- 38872249、87600347

 

                     2015年9月1日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福州市东浦路156号展企大厦

采购人联系方式:方先生,电话:0591-83757860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庄香东0591-28302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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