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坎区财政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资格项目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赤坎区财政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资格项目(采购项目编号:FEGD-CT15450)”招标文件内容作如下澄清、更正、说明和补充规定。
一、澄清问题:
原招标文件 附件1.1 《评分标准和细则》 二、评分因素分值的具体分配:
评标指标及权值 | 主要考评内容 |
企业财务状况评价(8分) | 1、投标人2012年至2014年三年平均净利润: (1)平均净利润<50万元,得0分; (2)50万元≤平均净利润<100万元,得3分; (3)100万元≤平均净利润<150万元,得5分; (4)平均净利润≥150万元,得8分。 注:以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2~2014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
企业软硬件及规章制度 (3分) | 1、投标人企业机构设置的健全性和完善性;企业内部管理制度、规章制度的完善性评价。优1分;良0.5分,差0分。 2、投标人质量控制制度和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的评价。优1分;良0.5分,差0分。 3、投标人配套设施软硬件资源评价,包括现代化办公设备、计价软件、交通工具等。优1分;良0.5分,差0分。 (其中交通工具以行驶证为准,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
企业人员评价 (16分) | 1、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的人员数量,人数不少于6人(含6人)得2分,每增加注册造价师一人加1分,本项满分5分。 2、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专职从事造价专业的人员必须具有的工程或工程经济类的专业,包括建筑、安装、装饰、园林绿化、市政五个专业的得4分,电力、公路、水利、疏浚、港口码头、通讯每增加一个专业得0.5分,本项满分7分。 3、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的高级职称的人员,每投入高级职称一人加0.5分,本项满分3分。 4、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财务人员具有中级会计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 注: 1、评价以上述专业人员的职称证书、专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及在投标单位任职的证明材料为准。 2、同一人员同时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与技术人员职称证书的,1项与2项可以同时计算得分。 3、在投标单位任职的外部证明材料: 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之前6个月以内的人员参保证明,须提供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 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
经营业绩 (55分)
注:业绩评价,同一合同可重复计分,项目合同可为工程全过程或部分阶段或部分标段的合同,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 | 一、工程造价咨询业绩(20分) 1、投标人2012年至2014年的预结算编审业绩评价。 (1)编审总额<10亿元,得2分; (2)10亿元≤编审总额<30亿元,得4分; (3)30亿元≤编审总额<50亿元,得6分; (4)50亿元≤编审总额<70亿元,得8分; (5)编审总额≥70亿元,得10分。 (上述业绩以合同(或委托凭证)和经委托人盖章确认的审核凭证为准。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2012年至2014年的湛江市工程项目的预、结算编审业绩评价。 (1)编审总额<6亿元,得2分; (2)6亿元≤编审总额<15亿元,得4分; (3)15亿元≤编审总额<30亿元,得6分; (4)30亿元≤编审总额<50亿元,得8分; (5)编审总额≥50亿元,得10分。 (上述业绩以合同(或委托凭证)和经委托人盖章确认的审核凭证为准。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二、接受财政部门委托的项目业绩(28分) 1、投标人2012年至2014年的财政部门委托的工程预、结算编审业绩综合评价。 (1)编审总额<15亿元,得3分; (2)15亿元≤编审总额<30亿元,得6分; (3)30亿元≤编审总额<50亿元,得10分; (4)编审总额≥50亿元,得14分。 (上述业绩以接受财政部门委托编审的合同(或委托凭证)和经委托人盖章确认的审核凭证为准。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2012年至2014年的湛江市财政部门委托的工程预、结算编审业绩综合评价。 (1)编审总额<10亿元,得0分; (2)10亿元≤编审总额<20亿元,得6分; (3)20亿元≤编审总额<30亿元,得10分; (4)编审总额≥30亿元,得14分。 (上述业绩以接受财政部门委托编审的合同(或委托凭证)和经委托人盖章确认的审核凭证为准。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三、单个项目预结算编审业绩(7分)投标人2012年至2014年完成的工程项目预、结算编审的业绩中,单个最大项目的合同编审金额。 (1)编审金额<10亿元,得1分; (2)编审金额≥10亿元,得3分; (3)编审金额≥20亿元,得5分; (4)编审金额≥30亿元,得7分。 (上述业绩以合同(或委托凭证)和经委托人盖章确认的审核凭证为准。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
办公场所(4分) | 在湛江市内的最大固定办公场所面积(按同一栋楼合计): 1、办公场所面积≤100平方米,得2分; 2、100平方米<办公场所面积≤200平方米,得2.5分; 3、200平方米<办公场所面积≤300平方米,得3.5分; 4、办公场所面积>300平方米,得4分。 注: 上述评价以租赁期内租赁合同(或自有房产证)复印件为准; 1、所提供的租赁合同的承租人须以投标人名义,或法人代表,或股东代表签署的文件方为有效。若为股东代表签署的文件,则必须提交股东身份证明,如公司登记注册时的股东出资证明或其他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文件。 2、所提供的租赁合同还应体现以下内容,否则,则须提供其它有效辅助证明材料:①场地租赁期限;②租赁场地面积及详细地址;③产权所有人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3、所提供的自有房产证明的房产占有人须为投标单位,或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投标单位股东代表之一持有方为有效。若为股东代表之一为房产占有人,则必须提交股东身份证明,如公司登记注册时的股东出资证明或其他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文件。 4、如投标人提供多个办公场所有效证明文件的,以单个最大面积的办公场所有效证明文件为准。 |
服务计划及承诺 (6分) | 投标人对本项目咨询服务的承诺: 1、工作程序和制度:优2分,良1分,差0分。 2、质量和进度保障措施:优2分,良1分,差0分。 3、安全保密措施及廉洁措施:优2分,良1分,差0分。 |
信誉文件(3) | 投标人获得与经营活动有关的荣誉和信誉及取得质量体系认证等为评分依据。 1、投标人取得ISO9001认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得0.5分,否则得0分。 2、投标人取得环境保护认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得0.5分,否则得0分。 3、投标人取得银行资信认证,被评为AAA级,并在有效期内的,得0.5分,否则得0分。 4、投标人2012年~2014年获得市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荣誉证书,得0.5分;获得省级及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荣誉证书,得1.5分,满分1.5分。 注:1、本项以获得的级别高的证书为计分依据,不重复计分。 2、证书需经签发部门盖章确认,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
投标文件的编制 (5分) | 根据投标文件编制完整、整洁美观度、目录、页码准确度评分,优秀的得5分,有错漏或模糊不清或不按要求的每项扣1分,扣完5分为止。 |
现修改为:
评标指标及权值 | 主要考评内容 |
企业财务状况评价(8分) | 1、投标人2012年至2014年三年平均净利润: (1)平均净利润<50万元,得0分; (2)50万元≤平均净利润<100万元,得3分; (3)100万元≤平均净利润<150万元,得5分; (4)平均净利润≥150万元,得8分。 注:以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2~2014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
企业软硬件及规章制度 (3分) | 1、投标人企业机构设置的健全性和完善性;企业内部管理制度、规章制度的完善性评价。优1分;良0.5分,差0分。 2、投标人质量控制制度和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的评价。优1分;良0.5分,差0分。 3、投标人配套设施软硬件资源评价,包括现代化办公设备、计价软件、交通工具等。优1分;良0.5分,差0分。 (其中交通工具以行驶证为准) |
企业人员评价 (16分) | 1、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的人员数量,人数不少于6人(含6人)得2分,每增加注册造价师一人加1分,本项满分5分。 2、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专职从事造价专业的人员必须具有的工程或工程经济类的专业,包括建筑、安装、装饰、园林绿化、市政五个专业的得4分,电力、公路、水利、疏浚、港口码头、通讯每增加一个专业得0.5分,本项满分7分。 3、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的高级职称的人员,每投入高级职称一人加0.5分,本项满分3分。 4、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财务人员具有中级会计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 注: 1、评价以上述专业人员的职称证书、专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及在投标单位任职的证明材料为准。 2、同一人员同时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与技术人员职称证书的,1项与2项可以同时计算得分。 3、在投标单位任职的外部证明材料: 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之前6个月以内的人员参保证明,须提供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 |
经营业绩 (52分)
注:业绩评价,同一合同可重复计分,项目合同可为工程全过程或部分阶段或部分标段的合同,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 | 一、工程造价咨询业绩(10分) 投标人2012年至2014年的预结算编审业绩评价。 (1)编审总额<10亿元,得2分; (2)10亿元≤编审总额<30亿元,得4分; (3)30亿元≤编审总额<50亿元,得6分; (4)50亿元≤编审总额<70亿元,得8分; (5)编审总额≥70亿元,得10分。 (上述业绩以合同(或委托凭证)和经委托人盖章确认的审核凭证为准。提供复印件,原件核对) 二、接受财政部门委托的项目业绩(42分) 1、投标人2012年至2014年的财政部门委托的工程预、结算编审业绩综合评价(14分)。 (1)编审总额<15亿元,得3分; (2)15亿元≤编审总额<30亿元,得6分; (3)30亿元≤编审总额<50亿元,得10分; (4)编审总额≥50亿元,得14分。 (上述业绩以接受财政部门委托编审的合同(或委托凭证)和经委托人盖章确认的审核凭证为准。提供复印件,原件核对) 2、重大工程项目预结算编审的业绩(21分) 投标人2012至2014年完成的财政委托的重大工程项目预、结算编审的业绩评价,其中单个项目合同编审金额在3000万元(含)以上,不少于5项(含)得6分,每增加一项得1.5分,本项满分21分。 (上述业绩以接受财政部门委托编审的合同(或委托凭证)和经委托人盖章确认的审核凭证为准。提供复印件,原件核对) 3、单个最大项目预结算编审业绩(7分) 投标人2012年至2014年完成的财政委托的工程项目预、结算编审的业绩中,单个最大项目的合同编审金额。 (1)编审金额<10亿元,得1分; (2)编审金额≥10亿元,得3分; (3)编审金额≥20亿元,得5分; (4)编审金额≥30亿元,得7分。 (上述业绩以接受财政部门委托编审的合同(或委托凭证)和经委托人盖章确认的审核凭证为准。提供复印件,原件核对) |
办公场所(3分) | 在湛江市内的最大固定办公场所面积(按同一栋楼合计): 1、办公场所面积≤100平方米,得1分; 2、100平方米<办公场所面积≤200平方米,得2分; 3、办公场所面积>200平方米,得3分。 注:上述评价以租赁期内租赁合同(或自有房产证)复印件为准; 1、所提供的租赁合同的承租人须以投标人名义,或法人代表,或股东代表签署的文件方为有效。若为股东代表签署的文件,则必须提交股东身份证明,如公司登记注册时的股东出资证明或其他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文件。 2、所提供的租赁合同还应体现以下内容,否则,则须提供其它有效辅助证明材料:①场地租赁期限;②租赁场地面积及详细地址;③产权所有人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3、所提供的自有房产证明的房产占有人须为投标单位,或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投标单位股东代表之一持有方为有效。若为股东代表之一为房产占有人,则必须提交股东身份证明,如公司登记注册时的股东出资证明或其他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文件。 4、如投标人提供多个办公场所有效证明文件的,以单个最大面积的办公场所有效证明文件为准。 |
服务计划及承诺 (6分) | 投标人对本项目咨询服务的承诺: 1、工作程序和制度:优2分,良1分,差0分。 2、质量和进度保障措施:优2分,良1分,差0分。 3、安全保密措施及廉洁措施:优2分,良1分,差0分。 |
信誉文件(7分) | 投标人获得与经营活动有关的荣誉和信誉及取得质量体系认证等为评分依据。 1、投标人取得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认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得1分,否则得0分。 2、投标人取得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1认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得1分,否则得0分。 3、投标人取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OHSAS18001认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得1分,否则得0分。 4、投标人取得银行资信认证,被评为AAA级,并在有效期内的,得1分,否则得0分。 5、投标人2012年~2014年获得市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荣誉证书,每年得0.5分;获得省级及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荣誉证书,每年得1分,本项满分3分。 注:1、本项以获得的级别高的证书为计分依据,不重复计分。 2、证书需经签发部门盖章确认。 |
投标文件的编制 (5分) | 根据投标文件编制完整、整洁美观度、目录、页码准确度评分,优秀的得5分,有错漏或模糊不清或不按要求的每项扣1分,扣完5分为止。 |
二、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事宜变更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由原:
2015年9月2日上午9时00分至2015年9月2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现变更为:
2015年9月16日上午9时00分至2015年9月16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由原:
2015年9月2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现变更为:
2015年9月16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不变。
三、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的作相应修改,招标文件与本澄清公告不一致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
a.采购人名称:湛江市赤坎区财政局
联系人:周先生
b.采购代理机构: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9-3611999
联系传真:0759-3613199
联系地址:湛江市赤坎区康顺路31号综合楼12栋(康顺大厦)二楼东侧的第七至第十间铺
邮编:524036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