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阳县公安局2015年业务装备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各投标人:
根据采购人要求现将正阳县公安局2015年业务装备采购项目作如下变更: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人应于 2015 年9 月25日 09:30 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2、开标时间、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 2015 年 9月 25 日 09:30 时在正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开标,投标人代表应出席开标会议。
3、A包法医勘察箱技术参数中:“厂家是公安部装备采购目录入围企业,并且连续4年(及以上)取得入围资格,产品具有公安部检验报告,提供入围证明及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并提供厂家针对本项目授权书原件。”此项要求予以取消。
4、A包现场足迹采集系统技术参数中:“第9项、设备应具备相应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第10项、设备制造厂家应通过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第11项、提供厂商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和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并具有记录仪管理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和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第12项、提供公安部社会公共安全应用基础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出具的起草单位证明书(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第13项、应提供由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的检测报告,投标产品规格参数以检测报告为准(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第14项、提供厂家针对此项目授权书原件。”以上要求予以取消。
5、A包样本足迹采集系统技术参数中:“投标人须提供足迹采集系统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承诺函原件;投标人须提供足迹采集系统公安部检测报告、专利证书及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生产商公章;投标人须提供足迹采集系统与河南省公安厅足迹采集识别系统接口无缝对接承诺函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此项要求变更为:1、投标人须提供足迹采集系统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2、投标人须提供足迹采集系统与河南省公安厅足迹采集识别系统接口无缝对接承诺函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正阳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