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佛山市环卫处环境卫生清洁服务公司轮胎供货项目资格”的答疑公告
关于“佛山市环卫处环境卫生清洁服务公司轮胎供货项目资格”的
答疑公告
各投标人:
一、就佛山市环卫处环境卫生清洁服务公司轮胎供货项目资格(项目编号:GDYNGL2015004G)收到的疑问答复如下:
1、本项目招标文件资格性文件清单第4点“经营销售证书和生产厂商出具的授权书”中的生产厂商出具的授权书是否指生产厂商对投标人出具的经销授权书或生产厂商对省级(或以上)总经销商出具的经销授权书或省级(或以上)总经销商对投标人出具的经销授权书,是否满足本项目要求?
2、 答:因本项目招标文件第5页1.2条要求“投标人应是轮胎生产或经营销售企业,并具有本项目招标范围内货物的合法经营销售权”,所以“生产厂商出具的授权书”投标人只需提供生产厂商对投标人出具的经销授权书或省级(或以上)总经销商对投标人出具的经销授权书即可。
3、本项目招标文件资格性文件清单第4点要求提供“经营销售证书和生产厂商出具的授权书”,因为轮胎销售不是特许(种)经营,一般是没有经营销售证书,经营销售证书是否指的是营业执照?可以用营业执照吗?因为轮胎销售企业的营业执照里经营范围都会注明销售轮胎。
4、 答:没有经营销售证书,可以用营业执照,但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里须注明有生产或销售轮胎的字样。
二、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此公告有矛盾的地方,以此公告为准;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本项目答疑以公告为准,不再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采购人:佛山市环卫处环境卫生清洁服务公司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757-82553550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757-81234973-834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