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中央空调新风管道系统清洗、除尘、消毒采购(项目编号:GXGC2J2015192)更改通知(一)
桂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中央空调新风管道系统清洗、除尘、消毒采购
(项目编号:GXGC2J2015192)更改通知(一)
各竞标人:
桂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受采购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委托,对中央空调新风管道系统清洗、除尘、消毒采购按相关程序代理,本项目已于2015年8月18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税务政府采购网、桂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网发布了竞标公告,现发出更改通知。
1、原竞标文件第18页项目需求一览表中的内容,现更改为:
项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内容 | 单位 | 数量 | 服务内容及要求 |
1 | 通风管道清洗与消毒 | 风道、风管清洗 | 平方米 | 1200 | 一、工作内容 1、新风管道清洗消毒 2、送回风管道清洗消毒 3、过滤网清洗消毒 4、操作过程中,损坏吊顶等附属设施由中标单位更换、修复。 二、卫生技术指标依据: 《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GB19210—2003)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卫生部,2006年)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卫生部,2006年) 所有清洗工作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协会制定的各项规范、标准(详见附件) 三、卫生技术指标如下: 通风质量技术标准:PM10≤0.08mg/m³;细菌总数≤500cfu//m³³;真菌总数≤500 cfu//m³;β-溶血性链球菌等致病微生物不得检出: 报送详细清洗方案(清洗流程、清洗用的设备、清洗材料、安全措施)。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风管内表面应洁净消毒质量技术标准:积尘量≤ 施工洁净消毒效果实际性要求:按现场施工完毕,通过国家资质认证,具有国家实验室资格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并出具相关检测数据合格的报告文件。 |
风道、风管消毒 | 平方米 | 1200 | |||
2 | 组合式空气处理机组清洗与消毒 | 风口清洗、消毒 | 个 | 954 | 一、工作内容 1、涡轮风筒清洗消毒 2、翅片清洗消毒 3、接水盘疏通 4、过滤网清洗消毒 5、机组表面清洗 6、风口清洗消毒 7、操作过程中,损坏吊顶等附属设施由中标单位更换、修复。 二、卫生技术指标依据: 《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GB19210—2003)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卫生部,2006年)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卫生部,2006年) 所有清洗工作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协会制定的各项规范、标准(详见附件) 三、卫生技术指标如下: 通风质量技术标准:PM10≤0.08mg/m³;细菌总数≤500cfu//m³³;真菌总数≤500 cfu//m³;β-溶血性链球菌等致病微生物不得检出: 报送详细清洗方案(清洗流程、清洗用的设备、清洗材料、安全措施)。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风管内表面应洁净消毒质量技术标准:积尘量≤ 施工洁净消毒效果实际性要求:按现场施工完毕,通过国家资质认证,具有国家实验室资格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并出具相关检测数据合格的报告文件 |
新风机清洗、消毒 | 台 | 32 | |||
3 | 风机盘管清洗与消毒 | 风机盘管清洗 | 台 | 318 | 一、工作内容 1、室内机涡轮风筒清洗消毒 2、室外机翅片及整个外观清洗消毒 3、室内机回风过滤网清洗 4、操作过程中,损坏吊顶等附属设施由中标单位更换、修复。 二、卫生技术指标依据: 《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GB19210—2003)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卫生部,2006年)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卫生部,2006年) 所有清洗工作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协会制定的各项规范、标准(详见附件) 三、卫生技术指标如下: 通风质量技术标准:PM10≤0.08mg/m³;细菌总数≤500cfu//m³³;真菌总数≤500 cfu//m³;β-溶血性链球菌等致病微生物不得检出: 报送详细清洗方案(清洗流程、清洗用的设备、清洗材料、安全措施)。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风管内表面应洁净消毒质量技术标准:积尘量≤ 施工洁净消毒效果实际性要求:按现场施工完毕,通过国家资质认证,具有国家实验室资格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并出具相关检测数据合格的报告文件。 |
风机盘管消毒 | 台 | 31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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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及其他要求: 1、 消毒药剂及清洗剂的要求:(1)消毒产品供应商资质(营业执照及相关世标认证),(2)消毒产品卫生许可证,(3)相关产品的检测报告,(4)产品专利证书。 2、 技术要求:人员要求:经过中国疾控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专业技术培训。 3、 质量保证:洁净消毒效果,施工完毕通过国家资质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相关检测数据合格的报告文件。 4、 验收:甲方应当在服务期完成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并提供相关检测数据合格的报告文件。 5、 付款方式:无预付款,所有货物验收合格并交付正常使用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97 %,甲方扣留合同实际总金额的 3 %作为质量保证金,1年质保期满后,如乙方完全履行了质量保证义务的,甲方在15个工作日内退回乙方(不计利息)。乙方在申请付款时将同等金额、合法有效的发票开具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 6、 服务完成时间及地点:甲方通知进场后40天内实施完成;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其它:采购人按照招标文件需求进行测试,若不能满足招标文件需求,达不到验收条件,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所有损失由成交人负责。 |
2、原竞标文件第31页中“二、竞标报价表格式”,现更改为:
项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内容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计金额 (元) | 备注 |
1 | | | | | | | |
2 | | | | | | | |
3 | | | | | | | |
4 | | | | | | | |
5 | | | | | | | |
6 | | | | | | | |
… | | | | | | | |
N | | | | | | | |
竞标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 ) | |||||||
服务完成时间: | |||||||
注:竞标报价指提供本次项目实施和完成服务所需的劳务费、技术服务费、交通、通讯、办公场地、管理费、税费等相关成本费用的总和。 |
3、现确定开标时间为:2015年8月31日上午9时30分。
其余不变,请按以上更正后的内容执行。
特此公告。
采购单位名称和联系人
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联系人:陈锋 电话:0771-5710215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及通讯电话
名称:桂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宁市百花岭路百花苑二楼(南宁新二中后门对面)
联系人:农婕 电话:15077130701、0771-5581861 传真:0771-5567193
招标代理机构:桂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