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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镇堡公交停(回)车场工程可行性报告项目更正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26 11:2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革镇堡公交停(回)车场工程可行性报告项目
更正公告
 
革镇堡公交停(回)车场工程可行性报告项目,项目编号:TLCG2015-0572,现做出如下变更。
一、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第3页
三、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服务专业范围同时包括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市政交通)、建筑专业工程咨询甲级资质证书的独立企业法人。
注:1.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2015年8月13日起至2015年8月19日止每天8:30—11:30、13:00—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
五、报名要求:
投标单位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未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信息网(http://www.ccgp.dl.gov.cn)“会员专区”进行注册并申请购买招标文件;已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
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携带政府采购投标报名确认单、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工程咨询甲级资质原件及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现调整为:
三、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服务专业范围同时包括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市政交通)、建筑专业工程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的独立企业法人。
注:1.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即日起至2015年9月1日止每天8:30—11:30、13:00—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
五、报名要求:
投标单位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未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信息网(http://www.ccgp.dl.gov.cn)“会员专区”进行注册并申请购买招标文件;已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
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携带政府采购投标报名确认单、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工程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原件及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二、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第4页
七、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15年9月4日09:00至09:15(北京时间),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区(1(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
八、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15年9月4日09:15(北京时间)。
九、开标时间与地点:2015年9月4日09:15时(北京时间)在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开标室(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
现调整为:
七、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15年9月17日09:15至09:30(北京时间),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区(2)(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
八、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15年9月17日09:30(北京时间)。
九、开标时间与地点:2015年9月17日09:30时(北京时间)在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7开标室(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
三、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第6页
     3. 投标保证金额:4000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可以是支票、电汇、汇票、银行保函或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保函的一种(投标保证金保函格式见招标文件,支票或汇票必须为投标人企业的支票或汇票)。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9月2日16:30时。
投标保证金递交地点: 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若在规定日期前没有收到任何形式的付款(以到帐时间为准),则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投标。外地企业若要汇款,请汇至“户名: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信银行大连青泥支行;帐号:7211710182600125035”(汇款以到帐时间为准)。
注:开标现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开标当日在(2015年9月4日09:00至09:15),到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区(1)当面递交。
     7.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15年9月4日09:15(北京时间);开标日期及时间:2015年9月4日09:15(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开标室(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
     9.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8月13日起至2015年8月19日止每天8:30—11:30、13:30—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联系人:金科宇、梁超 联系电话:0411-84651723、84350132
公司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
10.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服务专业范围同时包括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市政交通)、建筑专业工程咨询甲级资质证书的独立企业法人。
注:1.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现调整为:
3. 投标保证金额:4000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可以是支票、电汇、汇票、银行保函或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保函的一种(投标保证金保函格式见招标文件,支票或汇票必须为投标人企业的支票或汇票)。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9月15日16:30时。
投标保证金递交地点: 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若在规定日期前没有收到任何形式的付款(以到帐时间为准),则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投标。外地企业若要汇款,请汇至“户名: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信银行大连青泥支行;帐号:7211710182600125035”(汇款以到帐时间为准)。
注:开标现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开标当日在(2015年9月17日09:15至09:30),到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区(2)当面递交。
     7.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15年9月17日09:30(北京时间);开标日期及时间:2015年9月17日09: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7开标室(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
     9.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9月1日止每天8:30—11:30、13:30—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联系人:金科宇、梁超 联系电话:0411-84651723、84350132
公司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
10.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服务专业范围同时包括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市政交通)、建筑专业工程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的独立企业法人。
注:1.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第7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服务专业范围同时包括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市政交通)、建筑专业工程咨询甲级资质证书的独立企业法人。
现修改为: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服务专业范围同时包括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市政交通)、建筑专业工程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的独立企业法人。
五、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第33页
(三)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服务专业范围同时包括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市政交通)、建筑专业工程咨询甲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现调整为:
(三)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服务专业范围同时包括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市政交通)、建筑专业工程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第51页
项目负责人面试注意事项:项目负责人不参加面试的面试得分为0;开标当日项目负责人必须随身携带身份证、职称证原件。
注:项目负责人面试合格分值为30分。项目负责人面试不合格的投标人不得中标。
现调整为:
项目负责人面试注意事项:项目负责人不参加面试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开标当日项目负责人必须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职称证原件及项目负责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近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并加盖社保中心缴费专用章(若入职不足3个月,则项目负责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从入职之日起至今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并加盖社保中心缴费专用章)。
 
其他变更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人: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
联系人:梁超 电话:0411-84350132
传真:0411-84651726(自动)
电子邮箱:tongli_d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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