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游县鲤北投资有限公司鲤北片区清源路东段、清源路西段、东一环路北段防眩隔离护栏工程项目更改通知
作者: 发布于:2015-08-24 12:2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招标文件部分内容的更改通知
[文号:PTLX20150806通-01]
各供应商:
现就“鲤北片区清源路东段、清源路西段、东一环路北段防眩隔离护栏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PTLX20150806)公开招标文件部分内容的更改通知如下:
1、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货物一览表增加1条款:增加“7、投标人应提供下列样品:开标时必须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和按图纸(见图纸1)提供1米以上锯断的(方便检查防眩板是否上下穿插插入横杆)含立柱护栏样品(含轮廓标和柱帽)。另单独提供未静电喷涂一次拉伸冲压成型钢制柱帽1个(详见技术要求及图纸),未静电喷涂的上横杆(65*63*1.8mm)和下横杆(65×38×1.8mm)热镀锌管材小样各一根、长度不少于20公分。投标人未提供样品或样品提供与图纸及技术要求有差异的,将视为投标无效。”
2、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技术要求:4、钢柱帽:采用金属冲压件,二次冲压成型全焊接热镀锌静电喷涂,美观牢固,整体平滑,不得有机械冲压凹点和减少钢材厚度。更改为:4、钢柱帽:采用金属冲压件,一次冲压成型无焊接热镀锌静电喷涂,美观牢固,整体平滑,不得有机械冲压凹点和减少钢材厚度。
3、资格标准第二条:投标人应具备交通部颁发的批量生产合格证及工程安装施工合格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更改为:投标人应具备交通部颁发的批量生产合格证、工程安装施工合格证及建设(建筑)管理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项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仙游县鲤北投资有限公司 莆田龙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4日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