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为民办实事项目(QXCG2015F032/KWAZ5G2015516)的更改通知(二)
项目编号:QXCG
二、首次公告日期:
三、更正事项、内容:
(一)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原为“
(二)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原定“
(三)第二章服务需求一览表第一项南湖“水润大地”文化园建设服务内容及要求更改为如下:
项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内容及要求 |
1 | 南湖“水润大地”文化园建设 | 在南湖“水润大地”文化园建设4个法治功能区配套设施,包括常用法规展区、石雕主题园、法治文化亭、法治谜语、法治人物区、法制格言区。 1、负责设计、现场安装及售后服务工作,设计元素中必须植入少数民族语言、方言、民歌、地方戏剧等民族文化元素及东盟十国文化元素。 2、常用法规展区,在区域明显地方钢架结构的宣传墙,搭配大板块防风背板,规格为(长×宽×高)不小于: 3、石雕主题园,在区域内合理分布大型石块雕刻法治符号、标志等形象,规格为(宽×高)不小于: 4、法治文化亭,在场地最核心位置建造文化亭,规格为(长×宽×高)不小于: 5、法治谜语、法治人物、法治格言区,设置合理区域划分,规格分别为法治谜语(长×宽×高)不小于: |
(四)第二章服务需求一览表第二项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服务内容及要求更改为如下:
项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内容及要求 |
2 | 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 | 在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4个法治功能区配套设施,包括法制谜语和法治格言活动展板、法律法规大展览墙、法治文化艺术立体雕塑、法治文化宣传室装修。 1、法制谜语和法治格言活动展板,在校园区内合适区域设置1个法制谜语和法治格言活动展板,采用活页书典的造型,并具有灯光、按键声控朗读等功能,让学生在翻看的过程中可以同步朗读翻看内容,和背景故事。 2、法律法规大展览墙,在校园区内合适区域设置一块带有灯光、音像、LED屏幕的混凝土钢架结构宣传墙,规格要求为(长×高)不小于: 3、法治文化艺术立体雕塑,在学校空旷区域建设一座立体的石制艺术雕塑,规格要求为(长×宽×高)不小于: 4、法治文化宣传室装修,装修一间专门用于法治宣传的房间,可以用来给学生、教师、家长开设法治宣传课程,并可存放不少于(100)册法律法规、法律故事图书等等。设计要求符合学校相关规定,具有特色,可以容纳一定数量人员同时上课。 |
(五)第二章服务需求一览表商务条款“四、售后服务要求”第3款要求中的“此方案为初步设计”更改为“此方案为扩大初步设计”。
特此通知。
四、采购人:南宁市青秀区司法局
采购人地址:南宁市悦宾路1号
联系人:陶应芳;联系电话:0771- 5826329;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沈慧珠;联系电话:0771-2023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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