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韶关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招标文件部分内容及延长开标时间的通知
各投标方:
我中心受市财政局委托于2015年8月24日上午9:30对韶关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招标编号:SG15GZ142)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经采购单位研究决定,对该项目招标文件修改如下:
一、在招标文件第5页(一)项目概述1.1项目前景第一款前面增加以下内容:“根据《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规定》、《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韶关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韶府办[2015]21号)等政策文件,韶关市要求相关主管部门依托韶关市各级政务服务体系和网上办事大厅,以农村集体“三农”管理服务现代信息技术应用为手段,建立综合性管理服务平台。”
二、招标文件第11页3.5.5▲“兼容性要求”修改为以下内容:
因韶关市现有的农村财务软件系统包括镇(街)财政结算中心使用的财务管理系统及其他农村财务管理系统进行核算,在农村财务监管平台搭建完成后,顺利将原有的农村财务管理系统数据迁移导入到监管平台中。所有参加项目投标人,必须确保原有不同农村财务管理系统数据迁移导入到监管平台的完整性。
三、招标文件第33页技术评分中的“系统的兼容性评价”,修改为以下内容:
能实现从韶关市目前正在使用的不同的农村财务管理软件系统顺利迁移导入到监管平台中,具有农村财务管理软件系统的维护能力(提供农村财务软件的厂家授权的技术服务承诺函原件)。优得10分,良得7分,差得3分;
四、招标文件第34页,商务评分部分中的“项目经验”,修改为以下内容:
投标人2010至今在广东省内具有同类型项目建设经验,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每份业绩得2分,最多得10分;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9月6日上午9:00—9:30;
六、开标时间:2015年9月6日上午9:30;
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