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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科学院本级修缮工程更正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19 19:0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科学院本级修缮工程

项目编号:NMHH-2015-08-03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尹东霞

项目联系电话:0471-5196050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5年08月17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5年08月19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科学院本级修缮工程

原公告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

 

三、更正事项、内容:

原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为本工程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是本单位注册的房屋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

4、报名单位必须是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入库的供应商。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资格审查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6.1报名人必须为授权委托人且出示身份证原件;

6.2 报名人提供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6.3本企业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

6.4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

注:1.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份,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均不予通过审查。

2.不接受电话、传真及邮件审查,复印件资料恕不退还。

现变更为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报名单位必须是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入库的供应商。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资格审查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5.1报名人必须为授权委托人且出示身份证原件;

5.2 报名人提供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5.3本企业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

注:1.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份,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均不予通过审查。

 

四、其它补充事宜:

无。

 

五、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科学院

采购人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昭君路22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陈伟 13674852988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内蒙古华恒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8层1812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尹东霞 0471-5196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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