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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税务局人员外包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DJHCG201500138)的更正公告2

作者: 发布于:2015-08-19 15:2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于2015年7月30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上发布的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税务局人员外包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DJHCG201500138)公开招标公告,因需求变更原因,现将原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

一、 原招标文件第7页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二、采购项目内容及服务要求5.人员要求 “4)司机(配备4人)”,更正为:“4)司机(配备3人)”。

二、 原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二、采购项目内容及服务要求增加第6点内容(即原招标文件第7页内容的后面):

6.服务人员工资、福利等要求:

1) 本项目报价包括:投标人派驻人员的工资、社保、住房公积金、福利、税费等一切完成项目全部内容的费用。

2) 员工应发工资待遇标准(包含基本工资、绩效奖金、社保个人部分等,不包含福利待遇):保洁员岗位不低于1900元/月/人,前台/服务员岗位不低于2500元/月/人,水电工岗位不低于3000元/月/人,司机岗位不低于3600元/月/人。

3) 福利标准:①所有人全年总福利费不低于32000元/年;②年终发放双薪。

4) 中标人应按有关劳动法为派驻人员购买社会保险(公司部分应缴金额不低于500元/人/月);缴纳住房公积金(应缴金额不低于该员工月工资的5%)。

5) 中标人应每年安排员工进行一次体检及购买意外保险,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体检及意外保险费用不低于1100元/人/年。

6) 中标人应安排员工进行培训,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所有人全年总教育费不低于6000元/年。”。

7) 合同到期员工补偿(用工风险金)不低于2年补偿额度,该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8) 其它费用,如工会费、残疾人保障金均由中标人承担。

9) 投标人应在满足以上费用要求的情况下进行合理报价。

三、 原招标文件第12页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19.4 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15年8月21日17时之前到达采购代理机构账户。”,更正为:“19.4 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15年9月1日17时之前到达采购代理机构账户。”。

四、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延期至:2015年9月7日10时00分(注:9时3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五、 本项目开标评标时间延期至:2015年9月7日10时00分。

如原招标文件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更正公告2为准。

特此公告。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1.采购人: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税务局

联系人:梁先生  电话:0752-7808868

2.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752-2804646  传真:0752-2893934

 

 

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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