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公安局北碚区分局所需电梯采购及安装变更及延期公告(项目编号=15A0818 )
作者: 发布于:2015-08-18 11:43:00 来源:
中国政府采购网
重庆市公安局北碚区分局所需电梯采购及安装变更及延期公告 | | | 项目名称: | 重庆市公安局北碚区分局所需电梯采购及安装 | 采购编号: | 15A0818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5年08月10日 | 采购人名称: | 重庆市公安局北碚区分局 | 采购人地址: | 重庆市北碚区卢作孚路399号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重庆市北碚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重庆市北碚区冯时行路308号档案科技大楼三楼 | 经办人名称: | 刘健 | 联系电话: | 68201300 | 澄清事项: | 本项目现作出如下几点修改: 一、招标文件第一篇中的一、招标项目内容,推荐品牌“日立、三菱、蒂森、迅达等同档次及以上品牌”改为“日立、三菱、蒂森和迅达”。 二、招标文件第一篇中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二)特定资格条件第三条中的“在中国大陆生产电梯20年(含)以上”改为“在中国大陆生产电梯18年(含)以上” 三、招标文件第二篇二、配置标准3、主要部件配置要求中“采用高度不小于1800mm光束不少于128束的红外光幕保护”改为“采用高度不小于1800mm光束不少于120束的红外光幕保护” 四、招标文件第二篇二、配置标准4、电梯功能选项中的44.“电梯停电自动平衡”改为“电梯停电自动平层”。 五、招标文件第四篇二、评标标准经济分“50分”改为“40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0.5×100”改为“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0.4×100”。 六、招标文件第四篇二、评标标准技术分“40分”改为“50分”,其中技术分第5条改为“安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面0-5分”,技术分第6条改为: 电梯主要部件品牌、产地、规格型号方面0-25分。(请投标人填写第七篇中的《电梯主要部件规格及产地清单》,加盖投标人公章。) (1) 电梯控制主板采用原品牌原产地进口得5分,其中只是原品牌进口的得2分,其他不得分;电梯变频器采用原品牌原产地进口得5分,其中只是原品牌进口的得2分,其他不得分;电梯门机系统采用原品牌原产地进口得5分,其中只是原品牌进口的得2分,其他不得分。(投标人须承诺货到提供报关清单和商检证明。) (2)投标电梯安全钳和限速器采用原品牌原产地进口的各得4分,其中只是原品牌进口的各得2分,其他不得分。 (3)其余部件情况评0-2分。 七、报名时间、投标时间、开标时间都作出相应变动。 详见附件。特此公告。 | 附件: | (0818变更)15A0818 北碚区公安局所需电梯采购及安装招标文件.doc | |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