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阳江航道局闸坡码头购置及安装18米等载式起重机采购(重招)更正公告
项目名称:闸坡码头购置及安装18米等载式起重机采购(重招)
项目编号:GDHS15HG03007C1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20-37023498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5年07月27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5年08月14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广东省阳江航道局闸坡码头购置及安装18米等载式起重机采购(重招)
原公告地址:http://www.ccgp.gov.cn/cggg/dfgg/gkzb/201507/t20150727_5618357.htm
三、更正事项、内容:
1、招标文件第二页第四条:3 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质文件中增加1条:“投标人必须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含投标文件中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含备选,下同)总监代表、驻地高监、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试验室主任及副主任等主要人员)(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其他内容不变。
2、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一条合格供应商资格中增加1条:“投标人必须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含投标文件中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含备选,下同)总监代表、驻地高监、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试验室主任及副主任等主要人员)(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其他内容不变。
3、 招标文件第二页第五条:“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8月18日下午14:30 (北京时间)(注14:00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澄清/更正为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8月31日下午14:30 (北京时间)(注14:00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第三页第七条:“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8月18日下午14:30 (北京时间)。”
澄清/更正为“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8月31日下午14:30 (北京时间)。”
5、 招标文件第27页第17.1“投标的截止时点为2015年8月18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超过截止时点后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澄清/更正为 “投标的截止时点为2015年8月31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超过截止时点后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公告与澄清修改文件有矛盾的,以此更正文件为准。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东省阳江航道局
采购人地址: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东风三路92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林先生0662-3380323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03号东建大厦10楼西侧1002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黄先生020-370234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