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门市五邑中医院发电机组招标项目(招标编号:JM2015-B203)”的补充通知
作者: 发布于:2015-08-14 16:0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各供应商:
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及采购人的要求,现对本项目原招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改:
一、 将原招标文件“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中的“投标人应当具有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含)以上资质”均更改为“投标人应当具有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含)以上资质或二级(含)以上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或三级(含)以上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二、 将原招标文件中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副本)” 均更改为“《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或《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证书》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三、 将原招标文件中的招标文件公示期、获取招标文件时间、现场考察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作如下更改:
1、将招标文件公示期从2015年8月17日起延迟至2015年8月21日。
2、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从2015年8月17日起延迟至2015年8月21日17:30时。
3、将现场考察时间“2015年8月17日10:00时(北京时间)”更改为“2015年8月24日10:00时(北京时间)”。
4、将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9月1日9:30时至10:00时(北京时间)”更改为“2015年9月9日9:30时至10:00时(北京时间)”。
5、将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9月1日10:00时(北京时间)”更改为“2015年9月9日10:00时(北京时间)”。
特此通知。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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