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亭区病虫害防治货物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变更公告
2015年山亭区病虫害防治货物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变更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2015年山亭区病虫害防治货物采购项目(二次招标)于2015年8月7日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和枣庄市政府采购网发布了招标公告。本项目现在做如下变更:
1、原招标公告“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所投产品的生产制造”变更为“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农药的生产制造或销售”
2、取消原招标公告第4条“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不接受代理经销商投标。”要求。
3、报名截止时间变更为:2015年8月19日
4、投标截止时间变更为:2015 年9月2日 09: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变更为:2015 年9月2日 09:30(北京时间)。
5、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变更为:2015 年9月1日12时00分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6、招标文件第11页第三条、第(五)项资格审查资料变更如下:
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携带以下资料(原件)以备招标现场查验,作为资格审查或业绩荣誉加分项的依据:
资格审查原件:
生产厂家: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代理经销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农药登记证(提供生产厂家证书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文件(提供生产厂家证书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评分加分项原件:原药生产许可证、农药标准、检测报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类似业绩合同;
7、凡在2015年7月9日至2015年7月15日前按照要求递交报名资料,同时在2015 年7月29日12时00分前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各潜在投标人,如有意向继续参加本次投标,可于2015年8月19日16:00前发报名确认函至山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确认函需加盖单位公章),可视为办理参加本项目报名手续和已缴纳投标保证金(仅限未退还)上述投标人可根据本次招标文件相关要求重新编制投标文件,并按照本次公告所告知事项参加投标。如潜在投标人从未报名参加过以上标段的投标,则要按此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报名、缴纳保证金,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8、其他内容不变。
枣庄市山亭区农业局
2015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