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首饰艺术实训室设备购置及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GDJY15110107HG079)采购文件的澄清
作者: 发布于:2015-08-13 16:1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金扬教育采购中心有限公司 于2015年8月11日在 指定媒体 上发布的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首饰艺术实训室设备购置及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GDJY15110107HG079 )采购(公开招标,下同)公告,因采购文件修改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澄清/更正:
1. 原招标文件第6页中第3条“3.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更正为:“3. 投标人可对个别包或全部包进行投标,但应对包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内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2. 原招标文件第28页中第10.1条“10.1投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更正为:“10.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多个包(组)进行投标的,其投标文件的编制应按每个包(组)的要求分别装订和封装。投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原采购文件与本澄清有不符之处,以本澄清为准, 本澄清未涉及内容仍以原采购文件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采购人联系人: 陈老师
采购人地址:
电话: 传真:
采购单位项目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电话: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 李小姐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地址: 广州市环市东路461号9楼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电话: 020-37619082-808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传真: 020-37636247
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杜娟 项目负责人电话: 020-37619082 020-37619972
广东金扬教育采购中心有限公司
2015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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