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区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资格分包一禅城区其他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资格修正及延期公告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受佛山市禅城区残疾人联合会的委托,对“禅城区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资格分包一禅城区其他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资格”(项目编号:0809-1541CCG3A713)进行公开招标,现对文件内容作如下修正:
一、《招标文件》第3页第三点:“供应商资格要求”,原文件内容为:
1.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2.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应具有《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现修改为:
1.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2.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应具有《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招标文件》第4页“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资料(加盖公章)”,原文件内容为:
6.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资料(加盖公章):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注册登记证明材料;
2)《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现修改为:
6.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资料(加盖公章):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注册登记证明材料;
2)《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三、《招标文件》第25页和52页的 “技术商务部分评审标准”,原文件对应内容为:
评审因素 | 评分标准 | 满分值 | |
1 | 采购项目要求响应情况 | 起评分为10分。 能完全响应或在此基础上优于得15分;不能响应或负偏离扣1分/项,扣完为止。 | 10 |
现修改为:
评审因素 | 评分标准 | 满分值 | |
1 | 采购项目要求响应情况 | 起评分为10分。 能完全响应或在此基础上优于得10分;不能响应或负偏离扣1分/项,扣完为止。 | 10 |
四、《招标文件》第45页“供应商资格性证明材料”中原文件内容为:
序号 | 资料类别 | 资料内容 |
二、其他证明材料 | ||
1 | 供应商应具有《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 《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
现修改为:
序号 | 资料类别 | 资料内容 |
二、其他证明材料 | ||
1 | 供应商应具有《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 《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
五、《招标文件》原定时间安排:
1.购买时间 | 北京时间2015年8月5日至2015年8月12日 |
2.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 北京时间 2015年8月26日09:30至10:00 |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 北京时间2015年8月26日10:00 |
4.开标时间 | 北京时间2015年8月26日10:00 |
现修改为:
1.购买时间 | 北京时间2015年8月5日至2015年8月18日 |
2.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 北京时间 2015年8月31日14:00至14:30 |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 北京时间2015年8月31日14:30 |
4.开标时间 | 北京时间2015年8月31日14:30 |
六、《招标文件》涉及上述内容均作相应修改,其他内容不作任何修改。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