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番禺区何贤纪念医院医疗设备一批更正公告
1、原采购公告项目内容及需求 内容 数量 最高限价 分娩镇痛仪 1台 30万元 遥测中央监护仪分机盒 6台 10.4万元 供应商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报价,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更正为: 本项目包括以下二个子项目,供应商须对二个子项目分别投标,可兼投兼中(中标顺序子项目1、子项目2)。供应商必须就每个子项目分别报价, 同一子项目不得分拆。 子项目 内容 数量 最高限价 子项目1 分娩镇痛仪 1台 30万元 子项目2 遥测中央监护仪分机盒 6台 10.4万元 供应商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报价,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2、 原招标文件P6 “6.5所有投标文件必须封入密封的信封或包装。” 更正为: “6.5 所有投标文件必须封入密封的信封或包装。子项目1、子项目2的投标文件须分别单独密封。” 3、原招标文件P7 “10.★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40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仟元整)。” 更正为: “10、★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交纳投标保证金:子项目1人民币3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仟元整)。 子项目2人民币1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元整)。” 4、 原招标文件P7 “11.1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更正为: “1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供应商须按照所投子项目情况在投标文件封面项目编号后标注子项目1或子项目2。 6、 原招标文件P43:“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各部分权重如下(技术及商务详细评审内容见后附表)” 更正为: “子项目1/2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各部分权重如下(技术及商务详细评审内容见后附表)” 原招标文件P45“资格性及符合性检查表” 更正为: “子项目1/2资格性及符合性检查表” 7、 报名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结束时间延期至2015年8月31日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延期至:2015年9月1日上午9:00——9:30 。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评标时间延期至2015年9月1日上午9:30; 其他时间顺延。 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本更正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文件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采购人联系人:
采购人地址: 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清河东路2号
电话: 34877721 传真: 34877721
采购单位项目负责人: 广州市番禺区何贤纪念医院 项目负责人电话: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 钟小姐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地址: 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江南村工业一区三横路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电话: 020-31192028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传真: 020-34545595
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黎旭亮 项目负责人电话: 020-31192028
广州中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