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关于文甲一级游客服务中心智能化售票系统电子设备类采购项目闽莆采购[20150802]的更改通知
关于莆田市忠湄轮渡有限责任公司的文甲一级游客服务中心智能化售票系统电子设备类采购项目(项目编号:闽莆采购[20150802])招标文件有关内容更改如下:
1、招标文件第40页第三章付款条件:“3、系统正常启用1个月后,组织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经中标人书面申请,招标人应在7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5%验收款项;剩余合同总价10%为本项目质量保修金,在验收合格满3年后7个工作日内,由中标人书面申请,招标人予以支付。”中“35%验收款项”
更改为:“30%验收款项”。
2、招标文件第42页第四章付款方式与条件:“3、系统正常启用1个月后,组织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经中标人书面申请,招标人应在7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5%验收款项;剩余合同总价10%为本项目质量保修金,在验收合格满3年后7个工作日内,由中标人书面申请,招标人予以支付。”中“35%验收款项”
更改为:“30%验收款项”。
本更改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对各投标人有约束力。投标人收到此通知后请于2015年8月30日下午17:30前将回执扫描件发至本公司邮箱ptzz2009@163.com,谢谢合作!
莆田市忠湄轮渡有限责任公司 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二0一五年八月十三日
回 执
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贵公司于2015年8月13日发来的关于“文甲一级游客服务中心智能化售票系统电子设备类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闽莆采购[20150802])的更改通知已收到,我方完全清楚其中的内容。特此回执!
投标单位(盖章):
二0一五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