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校园文化建设项目的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接采购人通知,现对2015-HCGK-477-校园文化建设项目作出更改,具体更改内容如下:
1、招标文件第7页的 “5、A合同包的投标人可依据上述A合同包的清单并结合效果图提供深化设计方案,定标后,中标人应依据采购人的意见对中标方案进行调整和补充后提供最终的实施方案,该方案需经采购单位最终确认后方可进场。”更改为“5、各合同包的投标人可依据上述各合同包的清单并结合效果图提供深化设计方案,定标后,中标人应依据采购人的意见对中标方案进行调整和补充后提供最终的实施方案,该方案需经采购单位最终确认后方可进场”。
2、删除招标文件第8页,“★9、A合同包的投标人须取得经采购人盖章的踏勘确认表(详见附件一:踏勘确认表)附于投标文件中”的规定,同时招标文件第66页的“踏勘确认表”也作删除处理。
3、招标文件第8页的 “★10、A合同包中标人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天内支付设计单位(厦门维视广告有限公司)方案设计费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元);该费用包含在本次报价中,该合同包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对此作出承诺”更改为“★9、A合同包中标人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天内支付设计单位(厦门市苏林衍派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方案设计费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元);B合同包中标人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天内支付设计单位(厦门维视广告有限公司)方案设计费壹万元整(¥10000.00元);设计费包含在投标总报价中,各合同包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分别对此作出承诺”。
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资格性、符合性检查表”中的内容作出相应调整。
5、招标文件第18页B合同包技术因素F1的评分细则有变更,更改后的评分细则详见本通知附件,请投标人自行下载。
6、本项目开标时间推迟,具体安排如下:
(1)、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5年08月03日]至[2015年08月30日] (节假日除外)上午[8:30:00-11:30:00]或下午[3:00:00-5:30:00](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15年08月31日]下午[3:00:0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厦门市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行政中心副楼3楼(厦门市海沧区公共资源配置管理中心)],逾期递交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开标时间、地点: [2015年08月31日]下午[3:00:00](北京时间)、[厦门市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行政中心副楼3楼(厦门市海沧区公共资源配置管理中心)开标厅]。
按招标文件规定,本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通知如与招标文件中相应条款有冲突的以本通知为准。请各投标人接到通知后将回执回传至我司,电话为0592-6581288,传真为0592-6588966,否则视为贵司已收悉。
特此通知!
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08月12日
回 执
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关于贵司发来的<厦门华沧-关于2015-HCGK-477-校园文化建设项目的更改通知>,我司已收悉。
特此回执!
投标人:(加盖公章)